福建省漳州市芗城区:政企合作 共谋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开展“特殊社矫群体”帮扶慰问工作
发布时间:2021-02-07 21:28:40 访问量:180本网福建漳州讯(芗城区司法局)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第十三条“国家鼓励、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志愿者等社会力量依法参与社区矫正工作”。
为凸显社区矫正人性关怀,着力做好春节“两会”期间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工作,2月7日,芗城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携漳州市水动力贸易有限公司对全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和有特殊困难的社矫对象进行节前帮扶慰问工作。
*我局协漳州市水动力贸易有限公司开展节前慰问工作
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处于成长期,心理发育尚不成熟,识别善恶和自我控制能力较差,加之父母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容易使未成年产生较大情绪波动,甚至危害自身安全。芗城区社区矫正密切关注未成年心理健康,定期联合关工委、闽师大、检察院对其进行心理疏导,通过专业人员指导,改善其家庭监护教育条件。此次对我区三名未成年社矫对象进行心理疏导暨节前帮扶慰问,有利于保障其正常就学、就业和生活,促其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
*实地查访慰问未成年社矫对象
*慰问台籍社矫对象颜某
有特殊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往往具有再犯罪风险高,负面情绪重,易自暴自弃,管理难度大的特点,社矫局此次入户走访重点关注患有严重疾病的社矫对象,对其春节期间的生活提供帮助,使其安全、安心、开心过年。
*慰问患癌症社矫对象沈某
漳州市水动力贸易有限公司几年来密切关注社会实事,以求企业在履行应尽的社会义务之外,能够通过各项公益活动,为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添砖加瓦。自2020年7月1日《社区矫正法》施行以来,水动力贸易有限公司主动同我局联系,希望能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必要的帮困扶助,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在社会化开放环境下顺利回归社会,切实提高社区矫正社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