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来源:绍兴司法行政网<br/>今年以来,上虞市积极探索“以劳动基地为基础、以社区管理为依托,多办线齐抓共管”的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管理新模式,大力推进公益劳动人性化、制度化、规范化建设,有效解决“人员难组织、活动难开展、时间难落实”的三难问题,保证了公益劳动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惩戒、教育和转化作用地发挥。今年以来,全市共组织公益劳动1464人次。<br/></span></p><br/><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一、以人为本,推进公益劳动人性化。针对部分司法所在册矫正对象多、集中劳动难组织的困难,按照“方式多样化、选择灵活性”的要求,依托镇街下属企事业单位以及村(居)、社区共同组织开展公益劳动。一是在镇街福乐院建立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每月定期开放组织集中劳动,指派专人监督、考评、登记;二是指导各村(居)、社区自主组织辖区内矫正对象开展“清洁家园”行动、志愿者集中服务、社区义务巡逻、社区法律知识课堂等日常劳动,由各村(居)、社区专人负责监督、考评、登记。社区矫正对象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集中劳动或者日常劳动,都登记为公益劳动。<br/>&nbsp;</span></p><br/><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二、严格程序,推进公益劳动制度化。一是制定实施办法,各司法所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省、市关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实施意见,立足实际制定《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管理办法》,实现宣传覆盖率100%,确保矫正对象知晓自己的权利、义务和参加公益劳动的时间、地点和任务要求等。二是严格考核机制,司法所根据公益劳动基地和下属村(居)、社区提供的公益劳动记录和考评情况,按照“优秀、良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对矫正对象综合表现进行月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同“宽严管理”模式挂钩,每半年对“宽严管理”进行等级划分,以有效调动社区矫正对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公益劳动时间、内容、效果三落实。<br/>&nbsp;</span></p><br/><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三、完善管理,推进公益劳动规范化。局组织司法所与公益劳动基地签订《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协议书》,与各村(居)、社区签订《社区矫正监管安全责任书》、《社区矫正帮教志愿者协议书》,将公益劳动工作纳入社区矫正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完善管理,每月对公益劳动基地和各村(居)、社区开展公益劳动工作的督查,每半年召开一次社区矫正执法检查和集中点验会议,每年组织各村(居)、社区干部、帮教志愿者、公益劳动基地工作人员研究分析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工作情况,评选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先进集体和个人并给予表彰。<br/>&nbsp;</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nbsp;<br/></span></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