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span style="LINE-HEIGHT: 0px"></span>&nbsp;来源:福州法院网 <br/>21岁的周某醉酒驾驶摩托车失控摔倒并被其他车辆刮碰,造成自己重伤,近日,长乐法院对该起危险驾驶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处周某拘役一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2012年11月28日深夜,周某赴朋友宴会后独自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回家。当车行至203省道某村路口时,周某摩托车突然失控摔倒在路口机动车道内,并与行驶至该处的一辆重型厢式货车发生碰刮挤压,造成两车损坏、周某身受重伤的交通事故。经鉴定,事故发生时周某血样中乙醇含量为89.33mg/100mg,系醉酒驾驶。到案后,周某对其行为供认不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周某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其行为已经构成危险驾驶罪,鉴于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且适用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故作出如上判决。</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