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span style="LINE-HEIGHT: 0px"></span>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法制报 <br/>“真没想到服刑表现好还能受奖励!以后我要加倍努力,尽早回归社会。”1月17日上午,太原市杏花岭区的张强(化名)同其他21名表现积极的社区矫正人员接过证书和奖品,脸上露出自信的笑容。为激励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改造,杏花岭区司法局对表现积极的22名社区矫正人员给予奖励。</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张强因经济犯罪被判缓行,2007年底回到社区服刑后,他开始重新反思自己,拥有养殖经验的他开始忙活着办家禽养殖场,一年多来,他自力更生逐步富裕起来,同时,他没有忘记身边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人员,多次与司法所所长沟通,希望可以接收他们,为社会出一份力。王敏(化名)2008年底来到社区服刑,当她得知杏花岭区一名年仅16岁的少年刚被解教,其家中生活十分困难时,当即向他捐助500元。</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2007年10月份至今,杏花岭区先后共接收160余名社区矫正人员,目前无一人脱管、漏管。为鼓励矫正人员积极改造,杏花岭区司法局从中推选出22名表现突出的积极分子进行了奖励。受到奖励的社区矫正人员欣喜地告诉记者,他们将继续努力,不辜负政府的关心,争取得到减刑的奖励,早日走出过去的阴影。</span></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