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本网福建南平讯(邵武市司法局大竹司法所 郭芳)</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我做社区矫正工作已有七个年头,六年的春夏秋冬,见证了许多人事非非,记得刚接手社区矫正工作时正是我所社区矫正对象人数高峰期,不仅矫正人员人数多,而且犯罪类型多样,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名身患重病的矫正对象。</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社区矫正对象肖某,男,1968年1月出生,因犯盗伐林木罪于2017年4月19日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肖某初次来我所报到时,司法所工作人员联合派出所干警、村委干部、家属,对肖某进行规范且庄严的入矫宣告仪式,仔细的向他告知了社区矫正的要求,在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违反规定的后果以及享有的权利,让肖某感受到社区矫正的严肃性。但是肖某因患重病,病情不稳定,产生了悲观厌世的情绪,导致出现对社区矫正存在消极抵触的心理。通过首次入矫谈话我们了解到他的家庭基本情况:肖某妻子早年因患病去世;儿子在外地务工,工资待遇不高;女儿在某小学任教。其家族中也有几位亲人都是因患癌去世,现在自己也是身患重病,无论是精神心理还是物质生活都是有着很大的压力。</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2017年6月一天肖某已看病为由私自外出前往福州市省肿瘤医院,我在收到其越界告警信息后,立即打电话联系他,严厉告知他私自外出已违反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要求他立即回来,随后我将情况向所长做了汇报。在肖某返回后来报到,我和所长对他进行调查询问,再次重申了社区矫正监管规定。对其进行深入个别教育后,肖某终于打开了心扉,肖某诉说,他的家境一直不好,生不逢时,经济困难,当初也是因为很多压力、种种无奈才走上了犯罪的道路,现如今又身患重病对人生没有信心,觉得到了这种关头怎么还管得了什么社区矫正规章制度,自己想怎么做怎么做放任自己,忘记自己是矫正人员身份,自由散漫......,</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我召集了其矫正小组成员进行集体讨论,一致同意对其此次私自外出的违规行为向邵武市司法局提请书面警告建议,并重新制定肖某的矫正方案。所长通过每月来所报到学习的时机对肖某进行了个别谈话,深入浅出的对肖某叙述社区矫正工作对自身改造的重要性,并亲切的询问是否有什么重大困难可以帮助,通过慢慢的了解,通过谈心谈话,后续所长及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也多次前往肖某家访了解情况,所长意识到现在能帮助他的就是减轻经济压力,看病花费很多医药费,所长多次通过走访入户和肖某的子女、兄弟姐妹、亲戚们沟通,肖某的亲人们都表示理解并支持,肖某的子女更是扛起了这个担子,表示让父亲安心看病治病,好好接受社区矫正管理,希望能健康顺利解除矫正,已积极开朗的心态融入社会。</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在肖某的矫正后期,他每次请假外出去福州肿瘤医院看病都按外出请假管理办法去执行,治疗回来后也坚持来所报到学习并上交医院治疗小结等。积极配合服从监管,最终顺利解除矫正,回归社会后我所把他列为一般安置帮教对象经常关注其身心健康,不幸的事解除矫正没过几个月肖某就长辞于世了,他的子女告诉我们,说肖某很感谢所长当初及时的心理疏导,感谢党和政府没有抛弃他这样的人,在最困难的时刻献出温暖。</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