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本网福建南平讯(邵武市司法局下沙司法所 施宏亮)</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初夏时节,太阳起得特别早。清晨,黄灿灿的阳光就踏着欢乐的脚步,扑棱棱把大地照了个透亮,“铁城”又迎来了它崭新的一天。清晨,望着接受学习教育的社区矫正对象,凝视四周烟雾缭绕的绵绵青山,才想起不知不觉已从事社区矫正工作4年了。作为一名山区社区矫正工作者,每月的实地走访,艰辛的行程和崎岖的山路是对我们的考验,更时刻检验着我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忠诚和担当。每当社区矫正对象顺利期满解矫的时候,翻开一卷沉甸甸的走访笔录,一行行文字、一张张照片,仿佛像一份答卷,提醒着自己:“我们都在努力奔跑,我们都是新时代的追梦人”。</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18px;">花甲之年书写新人生</span></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李甲(化名),男,60岁,下沙镇人,2014年与同村几人合伙投标邵武市某景观工程,但均未中标。先后多次与中标方商议转标事宜未果,并进行阻挠中标方施工,勒索钱财,因此犯敲诈勒索罪被邵武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七个月,缓刑三年。李甲是下沙本地人,在下沙务农几十年了,平时也会跟村里村民承包一些小工程做。此次事件发生后,李甲在思想上无法认同自己,缺乏社会归属感,再加上子女家人的指责,感到痛苦又迷茫。他开始不与邻里、村民、朋友等接触,害怕因为判刑被其他村民嘲笑,因此他成天躲在家中,沉默寡言,萎靡不振,不愿与人交流。下沙司法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李甲后,针对李甲的具体情况,考虑其年龄等因素,量身订制个性化矫正方案,因人施矫,让他对司法所产生信任。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对李甲开展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一系列活动,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恢复心理健康,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从而能够勇敢地走向社会,为幸福生活而付出努力。通过社区矫正一系列教育矫正,李甲深受教育和触动,自卑心理消除,法律意识增强,心灵得到净化,性格沉稳平和,重振了精神,重塑了信心。李甲认真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并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特别是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主动请缨,积极参与下沙镇疫情防控,在加强自身防护的同时,协助村委干部在下沙镇主要路口对出入车辆及人口进行排查,做好相关劝解工作。2020年2月,李甲积极参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志愿活动,依据《福建省社区矫正对象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第十条和《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给予表扬。李甲用自己的一份力量回馈社会,发挥了正能量,书写了崭新的人生,赢得了大家的好评和社会的尊重。社区矫正对象李甲对我说道:“社会没有抛弃我,亲人没有嫌弃我,我为防控疫情做点事也是为了更好地融入社会”。这次面对疫情李甲经受住了考验,向社会和家庭交出了一份合格的人生答卷。</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18px;">迷途少年踏上回归路</span></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张乙(化名),男,22岁,家中独子,2017年中专毕业后,初入社会的张乙通过“邵武在线”网站,应聘到邵武一家家具店工作。然而,这份看似普通的工作却把张乙推向了违法犯罪的深渊。原来,该家具店并非销售家具,而是通过微信赌博群从中非法获利。涉世未深的张乙,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及赌博头目的利诱,在赌博头目吴某的指使下,通过微信添加不特定好友入群赌博从而抽成。然而好景不长,2018年1月,该团伙成员均被邵武市公安局抓获,张乙被邵武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张乙被判处缓刑后十分后悔自己的行为,再加上父母家人的指责,感到痛苦又迷茫。刚刚中专毕业的他没有特长和技能,就业困境摆在眼前。他判刑后脱离了原来的朋友圈,不与同学、朋友接触,害怕因为判刑被同学嘲笑。因此他成天躲在家中,沉默寡言,萎靡不振,不愿与人交流。我们接收张乙后,针对他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的对他开展教育、帮助,心理健康教育。对张乙开展心理辅导,帮助他树立生活信心。本着保密、尊重、接纳、关心的原则,与张乙进行平等、自然的沟通交流,让他感受到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理解他的压力、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诊断”,掌握其心理状态;再结合他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和自身特点,为他们量身订制个性化矫正方案,因人施矫,让他对司法所产生信任。同时,还对张乙开展心理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一系列活动,帮助他释放不良情绪,消除自卑感,恢复心理健康,正确面对处境和困难,从而能够勇敢地走向社会,为幸福生活而付出努力。通过我们的努力,张乙深受教育和触动,自卑心理消除,法律意识增强,心灵得到净化,性格沉稳平和,重振了精神,重塑了信心。张乙认真认罪悔罪,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定,自我控制力和现实表现良好。他积极面对生活和工作中的困难,利用自己摄影的特长和爱好,找到了一份满意的工作;在生活中,他怀着一颗感恩的心去帮助身边需要帮助的人,积极参与志愿活动,用手中的相机记录下生活的美好,用自己的一份力量回馈社会,发挥了正能量,书写了崭新的人生,赢得了他人的好评和社会的尊重。</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社区矫正对象经历了社区改造,受到了法律制裁,对自己所犯罪行的认知比较深刻,非常珍惜这份自由,他们面临思想融入、经济融入、社会融入的诸多困难。因此,在以后的社矫工作中,要立足监管、教育、帮扶,以人为本,因势利导,循序渐进;充分发挥矫正小组作用,在规范日常监管、加强教育引导的同时,给予社区矫正对象充分的理解、必要的尊重、以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以正确的心态融入社会。</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