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本网安徽宿州讯(埇桥区司法局 董莹莹)</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金主任,您好,海盐县司法局跟我打电话让我去报到了,非常感谢你们的真情帮助,才让我能够和老公孩子一块生活,我一定珍惜你们给我的机会好好改造,请您放心!”正在办公室忙碌的埇桥区社区矫正中心金智勇同志看到这条微信,紧缩的眉头终于舒展了,牵挂的心也放下了大半,一条短信让这间小小的办公室瞬间变得春意盎然。至此,埇桥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成功解决执行中的难题,顺利完成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以来的首例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跨省居住地变更的全部交接手续,社区矫正对象魏某在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社区矫正机构接受矫正。</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魏某,女,1991年2月出生,因盗窃罪被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法院将执行地确定为魏某的户籍地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朱仙庄镇。</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2020年11月20日,魏某抱着一周岁的孩子来到埇桥区社区矫正中心办理入矫,一边办手续一边抹着眼泪,孩子也在一旁哇哇大哭。金智勇同志见到这个情况主动上前询问,经过了解得知,原来魏某是个孤儿,自收养她的五保户去世后就离开户籍地四处打工谋生,前几年认识了同在浙江打工的丈夫并于去年生育一女,一家三口连同她公公共同在嘉兴市海盐县澉浦镇居住生活,丈夫也在当地打工。在户籍地既没无亲人可以投奔也无住所安居,如果在户籍地服刑的话,一个人带着孩子无法生活,不知道应该怎么办才好。得知这一情况,金智勇同志连忙安慰魏某并告知其法院确定执行地后就需在执行地接受社区矫正,如果情况属实,下一步可以帮助其办理居住地变更。随后将该情况告知司法所并安排司法所协调一间住所供魏某居住。也许是迫于生活的不便和无奈,魏某决然带着孩子未经批准擅自返回了嘉兴海盐县。</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朱仙庄司法所在获此信息的第一时间,立即向司法局分管领导和社区矫正管理局做了汇报。针对魏某的情况,经过分析研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社区矫正管理局向宿州市司法局报告并通报区检察院。司法所一方面积极同魏某联系,要求其尽快回到执行地;一方面通知辖区派出所协助查找。经与海盐县社区矫正机构电联未果,为避免社区矫正对象脱管造成严重后果,社区矫正管理局迅速准备相关材料启动变更居住地程序,给予社区矫正对象尽可能的帮助。</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考虑到魏某系女性社区矫正对象,埇桥区司法局安排两名女干警于12月8日远赴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协调办理居住地变更相关事宜。当见到辗转上千里路从安徽宿州,高铁、大巴、出租车一路风尘仆仆冒着冬日寒风来到了澉浦镇的家乡人,抱着孩子的魏某霎时泪奔,她感动的说:“从小我就是个孤儿,养父去世后更是一个亲人也没有,因为我不懂法犯了错,但是你们并没有放弃我,还这么关心我,为了帮助我不远千里专门跑到这儿,真是比亲人还要温暖。”通过对魏某本人、共同居住的家人、租住房屋的房东、魏某丈夫务工单位、居住地村委会、派出所进行调查核实:魏某某犯罪前一直在浙江省嘉兴市务工,一家人有固定的住所和稳定的经济来源,符合异地变更条件。材料搜集充分后,两位同志又不辞劳顿来到海盐县司法局与矫正中心负责人会商,经过与县司法局分管领导、矫正中心负责人及澉浦镇司法所等历时3天的的积极协调沟通,海盐县社区矫正中心表示会立即组织开展相关调查走访。12月18日,埇桥区社区矫正中心收到同意矫正对象魏某居住地变更回函后,立即将相关法律文书寄至海盐县社区矫正中心,并通知魏某及时到海盐县矫正中心报到,接受社区矫正管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此次跨省居住地的变更是埇桥区社区矫正工作人性化管理、“宽严相济”“以人为本”的一个缩影,是提升社区矫正安全监管效能的有力保障,是保证社区矫正对象依法接受矫正、促进其顺利融入社会的生动实践。</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