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本网福建南平讯(邵武市司法局和平司法所 吴薇)</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五月黄梅天,刚刚还是艳阳高照,这会又电闪雷鸣。结束了今天的矫中教育学习,望着窗外瓢泼的大雨,“时光机”带我回到了五个月前的那天。那时刚到司法所工作,虽然对“社区矫正”这个词并不陌生,但对具体的工作内容却是一无所知,第一次面对因犯罪被判刑的社矫对象时显得非常紧张,认为他们是坏人,不敢跟他们多说一句话。就这样带着忐忑的心情,我揭开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面纱。</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性矫正刑罚,执行刑罚是严肃的事情,它不仅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具有监管的能力,还要求社区矫正工作者能够承担帮教、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的重任。如此高的能力和素质要求,让我产生了本领恐慌。于是我不敢懈怠,日以继夜的向所长请教、向同事学习、勤翻阅档案、多参与实践,不断地提升自身业务素质和能力水平。慢慢的,我从社区矫正工作的“青铜”逐渐修炼成“王者”,掌握了“七十二变”本领“对付”社区矫正工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18px;">化身唐僧,常念“紧箍咒”</span></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人都向往自由,但却没有绝对的自由。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在抗拒“被人管”,社区矫正对象也不例外,而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职责就是要“管好人”。于是我和所长像唐僧一样对社区矫正对象絮絮叨叨,不是在反复强调社区矫正的规定,就是在执行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不是在定位或在电话抽查他们,就是在去往家访的路上;不是在组织他们进行教育学习,就是在监督他们进行公益活动......“紧箍咒”虽然使社区矫正对象“痛苦不堪”,但是效果挺好,社区矫正对象都能服从监管教育,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看着一名名社区矫正对象在自己的履职下顺利解矫并重新融入社会,我这个“唐长老”心里甚是是欣慰。</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18px;">化身亲友,给予关怀</span></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1985年出生的社区矫正对象王某曾是一名大学生,年纪轻轻却因盗窃罪被法院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六个月。到司法所报到后,通过与其接触,我们发现王某性格孤僻,沉默寡言,没有使用手机的习惯。这让我们感到非常惊讶。后来从他父亲那里得知王某在大学期间受过刺激,身体状况和精神状况有一点问题,日常基本上都是依靠父母生活,生活相对比较封闭。在日常监管工作中,我们发现王某纪律性较强,服从监管,表现良好,但由于自身特殊的情况,其内心较为孤独。为此我们及时对其加以人文关怀,利用上门走访、个别教育、电话沟通等方式,像亲人和朋友一样和其聊天,无形之中既增强其法治观念、道德素质,又主动关心其思想和生活情况,鼓励他自食其力,用温暖驱逐其内心的孤独感。在我们的鼓励之下,王某打开了心扉,找了一份工作,生活步上了正轨。社区矫正对象是我们监管的对象,也可以是我们朋友,在严格监管的同时给予他们适当的人文关怀能起到更好的改造效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 18px;">化身战士,百毒不侵</span></strong></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很多外行人都觉得我们管理社区矫正对象很威风,权力很大,可是他们不知道,权力越大,责任就越大,风险也就越大。社区矫正工作者是执法者,也是社区矫正对象认为的有权者,一些社区矫正对象为逃避监管有可能通过各种方式拉拢和腐蚀社区矫正工作者,存在廉政风险,这是其一;虽然社区矫正对象都是些罪行轻微、社会危害性小的罪犯,但是有可能遇到个别思想偏激或有精神问题的罪犯,会对社区矫正工作者进行人身攻击,或者对监管工作有误会而进行报复,这是其二;有些社区社矫对象会患一些传染类疾病,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带来健康风险,这是其三。不管存在何种风险,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只要依法办事、依规办事,我们就能像战士一样,百毒不侵,坚守住自己的阵地。</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中的一员,我们渺小而伟大,因为我们不仅仅是帮助教育了一个人,背后还有他们的家人,还有社会的稳定。社区矫正工作虽然任重道远,但只要我们掌握了“七十二变”本领,就能得心应手地引导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度过矫正期,融入社会重新生活。</span></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