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本网江西九江讯(永修县司法局 张先焱)<br />
“非常感谢司法所工作人员耐心的心理辅导,让我对生活重拾信心,我会努力改变心态,早日走出阴郁的生活。”永修县艾城镇社区矫正对象彭某由衷的说。<br />
近日,永修县司法局结合党史教育,对全县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大走访,走访中工作人员了解到艾城镇社区矫正对象彭某有抑郁倾向。<br />
彭某系永修县艾城镇人,因犯环境污染罪被永修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缓刑一年八个月,在永修县司法局艾城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彭某因自己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份,产生自卑感且回避交流,儿子考上外地大学没有送其入学、女儿在南昌的订婚宴他也没有出席。错过了儿女重要的时刻,让他觉得愧对儿女,没有尽到父亲的家庭责任,在这样的心理压力下近日经常出现失眠的情况。<br />
艾城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释法说理,告知其如果有合法理由可以到司法所申请外出,也不要因为在社区矫正而给自己过大的心理压力,要以平常心对待,好好接受社区矫正。永修县司法局还派出心理咨询师对彭某进行一对一的心里辅导,通过专业的方法对他进行开导,让其平复情绪,并为他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彭某终于卸下自己沉重的思想包袱。通过一系列举措,彭某鼓起勇气打开心扉,重新建立生活信心。<br />
近年来,永修县司法局一直秉持“既要管、更要帮”的理念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对于屡次违反社区矫正法等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严惩不贷,对于有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则是不遗余力的帮教。通过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心理矫治”等创新模式,用心理矫治等方式方法去引导社区矫正对象重拾自信,更好地融入社会,降低犯罪风险,为庆祝建党100周年做好安全稳定工作。</span></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