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本网福建厦门讯(海沧区司法局新阳司法所 荷子燕)<br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年来,新阳司法所立足辖区社区矫正工作实际,以法为本,狠抓社区矫正对象从入矫到解矫一个过程的监管工作,不断创新理念和方法,努力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平安顺利回归社会。<br />
<strong>一是做矫正工作中的细心人。</strong>坚持把矫正工作落在细上落在实上,每日专人核查社区矫正对象位置确认情况,不定时电话抽查,通过管理系统查看社区矫正对象的行动轨迹,做到不失管、不失控,监管无缝隙、管理无死角。社区矫正对象黄某某因之前做过心脏搭桥手术,由于身体不适入院后进了ICU,黄某某的保证人第一时间与司法所工作人员联系,报告黄某某病情,司法所工作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向区社区矫正局进行汇报。正是司法所工作人员日常的细心监管,促使了社区矫正对象逐步养成自觉接受矫正的意识,遇有情况主动向司法所报告。<br />
<strong>二是做矫正工作中的用心人。</strong>每新接收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司法所工作人员根据其犯罪类型、犯罪情节轻重及给社会造成的危害等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宽严相济的监督、管理和帮扶措施。社区矫正对象邹某在入矫时,性格比较内向偏激,矫正态度不够端正,有时位置确认不够及时,参加教育时有迟到的现象,通过与其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到其与家人关系不和,自己在工地打零工,生活压力大,工作人员通过与其多次耐心疏导教育,联系心理辅导人员对其进行心理减压,邹某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有了大幅度提升,没有再发生违规情况,有事情主动给工作人员报告。<br />
<strong> 三是做矫正工作中的知心人。</strong>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被刑罚的背后都有故事,或因生活所迫、或因情感纠纷、或因贪婪无知等,社区矫正对象苏某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十个月,后因确诊患有尿毒症,被法院决定对其进行暂予监外执行。苏某某一家的生活和两个孩子的学费全靠老婆微薄的工资维持,自己每两天要到医院进行一次透析,医药费靠借亲戚朋友的钱来支付,曾产生过轻生的念头,司法所及时安排了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开导和心理舒缓,与街道志愿者一起慰问关心正在读书的两个孩子,司法所还积极向上申请,给予他重大疾病慰问帮扶,每个月至少到他家进行走访一次了解情况。苏某某的人生观念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承担了家里的全部家务,与家人的沟通也多了,且自觉接受矫正的意识很强,多次主动要求参加公益劳动,入矫以来没有发生过违规情况。<br />
司法所是社区矫正工作的最后一公里,依法矫正,宽严相济,行为矫正与心理矫正相结合,努力让社区矫正对象走出阴影,走向光明。</span></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