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本网山东青岛讯(南区司法局香港中路司法所 郭强)<br />
张元德,男,1965年3月出生,1982年11月入伍,1984年5月入党,本科法律专业,山东平邑县人。2006年从部队转业到青岛市市南区政府工作,先后担任区人社局政工科副科长,区司法局基层科副科长、科长、八大湖司法所所长,现任区司法局四级调研员,负责香港中路司法所工作。该同志一身正气,两袖清风,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正如他所言“做人应学包青天,留下英名万古传”。他因政绩突出,2013年被评为青岛市劳动人事争议人民调解先进个人;2013年、2014年、2015年连续被市南区委区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荣立三等功一次;2014年被青岛市司法行政系统记三等功一次;2015年被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记三等功一次;2018年被青岛市委市政府评为“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安保工作先进个人”;2019年、2020年被市南区委区政府评为优秀公务员。2021年被青岛市委表彰为“政法先进典型”<br />
<strong> 一、精心谱好“安全曲”,杜绝监管对象重新犯罪</strong><br />
24年军旅生涯,锻造了张元德同志雷厉风行、顽强拼搏的优良作风,培树了他“顾大局、听命令、守规矩”的职业操守。无论岗位角色怎么变化,他坚持把勤政、务实、廉洁作为立身之本,无论领导交给什么任务都无条件接受,坚决完成。每遇急难险重任务,总是勇挑重担、冲锋在前。<br />
几年前的八大湖司法所没人愿意接管,5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有的找不到人,有的没有档案,司法所只有十几个平米的办公室和一名刚从地方招录的大学生。2016年8月,张元德同志主动请缨,毅然离开机关到司法所工作。当时领导说他是去“堵枪眼”他认了;同事劝他“不能去”他不听;妻子不让他去“管犯人”他偏去。到司法所后他迅速摸底,实地走访,展开教育,建立“监管微信群”,先后制定《八大湖社区矫正对象十不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对象管理的意见》和《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处置方案》,依法依规强化监管,警告3人,收监1人,不到三个月该所面貌焕然一新。如:因犯寻衅滋事罪被判缓刑一年的张某,刚到司法所报到时,始终认为“无所谓”,拒不接受监管,甚至扬言:“张所你快把我送进监狱吧。”对此,张元德同志循循善诱,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做思想转化工作,使其最终顺利回归社会。自担任所长以来,从张元德同志手下解除矫正的社区矫正对象200余人,无一脱管漏管,无一重新犯罪。<br />
“上合青岛峰会”期间,针对辖区内所有留青的特殊矫正对象,他专门制定一对一管控方案,白天与集中封闭管理的28名矫正对象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娱乐,晚上坚持视频监控,随时应对突发事件,连续奋战五昼夜,确保了万无一失。因此,他被评为“上合组织青岛峰会安保工作先进个人”。2020年初新冠疫情爆发以来,他放弃全部节假日,克服老人患重病卧床不起、妻子癌症无人照顾等困难,在严控4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排查100余名刑满释放和解除矫正人员的同时,晚上始终坚守在永嘉路社区疫情防控第一线。为确保疫情期间每月集中教育不少于8小时,他经常利用微信,推送警示教育案例,组织社区矫正对象谈感悟、表决心、辨是非,全体矫正对象一致表示要认清身份,珍惜现在美好生活,坚决服从监管。<br />
张元德同志这几年付出的心血和汗水也换来了社区矫正对象的真情回报。如:2019年5 月,赵某送来一面“教育改造春风化雨,真情助矫满腔热忱”的锦旗,以感谢入矫半年来张元德同志对她的帮教。赵某刚报到时,由于患脑梗,加上更年期,时常焦躁自卑,曾一度产生轻生念头。张元德同志适时进行心理辅导,通过电话慰问、实地走访等方式经常关心其身体和生活状况。因其现实表现良好,决定为其解除定位手环,那一刻,赵某眼泪夺眶而出,她激动地说:“张所长,对你来说,这只不过是很平常的事,但对我来说,那可是莫大的安慰,正是你如春风般温暖和无私的关爱,才使我重新鼓起活下去的勇气,找到了奋斗目标。”再如:2020年8 月,刚解除矫正的杜某某来到司法所,送上“真情帮教以人为本,春风化雨情暖人心”的锦旗,感谢张元德同志对他的真诚帮助。杜某某的孩子患病,妻子无工作,本人一直认为被法院判的冤枉,经常扬言要上访讨要说法。张元德同志及时了解掌握其思想动态、工作及家庭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个案,适时普及法律知识,逢年过节还带着慰问品去看望,使其顺利度过矫正期。杜某某送锦旗时眼含泪水激动地说:“我入矫五年了,张所长无微不至的关爱,让我无以言表,请客你不去,送东西你也不收,我只能送面锦旗来表达我的感激之情。”还有王某在送给张元德同志感谢信时,发自肺腑地说:“我因销售假药罪被判缓刑一年半,当时感觉天都快塌下来了。报到时特别害怕,可没想到您不但没批评我,反而还耐心地开导我,使我渐渐地从阴影中走出来。”她在信中写道:“有一次我到所里交思想汇报,张所长您真诚地跟我谈了90多分钟,讲了很多法律知识和案例,让我从入矫时紧张地说不出话、双手颤抖,到如今情绪稳定、思想上进,是社区矫正使我的生活走向正轨,在此我真心地感谢张所长!”<br />
为了弘扬正能量,2020年春节前夕,张元德同志还组织开展积极向上的《告别过去、珍惜现在、展望未来》文艺汇演。由社区矫正对象自编自演的20多个节目精彩纷呈,演出现场不时响起阵阵掌声。张元德同志欣然命笔:“歌声嘹亮震天响,长剑如蛇舞飞扬。舞蹈方将才情表,诗赋再起颂国邦。你方唱罢我登场,舞榭歌台竞芬芳。今朝若遂凌云志,誓将热血写华章。”并登台朗诵,在场人员群情激昂,将汇演气氛推向高潮。这几年,张元德同志收到了很多锦旗和感谢信,正如他曾写过的一首词《浪淘沙·司法所》那样:“生命似莲花,功利抛下,一片丹心悲白发。社区矫正显身手,锦旗如画。”他撰写的《完善流程健全队伍把心理矫治贯穿社区矫正全过程》一文被司法部主办的《司法所工作》杂志刊登推广。</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alt="" src="/upload/2021-08-26/5950dc57a0e9c66e/ffae62bdfad715d2.png" style="max-width:100%;border:0"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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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trong>二、用心弹好“和谐调”,全力化解重大矛盾纠纷</strong><br />
在区司法局基层科工作期间,人员少,任务重,张元德同志作为基层科长兼人民调解员,在加班加点做好基层科工作的同时,用真情架起了与群众心灵相通的连心桥,将大量疑难复杂矛盾化解在萌芽。<br />
王某多次向政府部门反映:认为李某在代理民事案件中,未经她同意就为其撤诉存在问题,双方发生矛盾纠纷,由于缺少相应的证据,此案一拖再拖,始终没有得到解决。张元德同志负责人民调解工作后,多次找当事人了解情况,深有感触地对科室人员说:“王老太太都85岁了,还拖着有病的身体到处投诉,很容易发生事故,这事必须在今年春节前解决。”而此时李某已陪父亲到美国看病一时回不来,为此,张元德同志多次找李某所在单位领导,反复讲明利害关系,苦口婆心做工作,终于达成一致意见,单位领导同意垫付16000元,待李某回国后由单位负责追偿。事后王老太太拉着张元德同志的手流下了激动的泪水。至此,历时近4年的纠纷积案,他用1个月时间就得到圆满解决。在调解这种疑难复杂案件中,他坚持用“四心”(公心、热心、诚心、耐心)平息争端,赢得了群众信任和赞誉。</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alt="" src="/upload/2021-08-26/c86293ce9054025d/1cae896cca5a6bfa.png" style="max-width:100%;border:0" /></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br />
<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张元德同志不但参与重大疑难矛盾调处工作,而且还在每年重大节日组织全区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确保将不稳定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他先后制定了《关于加强人民调委会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关于做好社区人民调委会换届推选意见》等系列规范性文件。精心培育出市南区首届“十大品牌调解室”和“十大金牌调解员”。定期与区人社局联合举办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员专题培训,不断提高调解人员的业务技能。他撰写的50余篇新闻稿件,先后被《司法所工作》、《人民调解》杂志、《青岛日报》、《山东长安网》等新闻媒体采用,其中《推进司法行政工作向社区延伸,切实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经验还被《法制日报》报道。他编撰的40余万字由中国海洋大学出版的《和解万家——枫桥经验市南版》一书和制作的《人民调解典型案例选编》《市南区司法行政工作服务指南》,供全区人民调解员学习借鉴。他创建了市南区“和解万家”工作品牌和“三和”(家庭和美、邻里和睦、社会和谐)工作目标,形成持续推动工作发展的文化力量。近几年,在他的努力和带动下,全区有2人被评为“全省人民调解能手”,2人被评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1人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长”。</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alt="" src="/upload/2021-08-26/b2875e086d198f5e/af5dcd8b34e5e506.png" style="max-width:100%;border:0"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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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trong> 三、专心唱好“稳定歌”,创新推动平安建设发展</strong><br />
张元德同志在区司法局工作时调研发现:2014年全区共发生物业纠纷500余起,平均每个小区发生2起,物业纠纷带有一定普遍性。对此,他选取纠纷相对集中的香港中路街道作为试点,建立健全规范的工作机制,率先成立了由张元德同志任主任、16名律师和物业管理专家等为成员的区级物业纠纷调委会,负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区物业纠纷调解工作,参与疑难纠纷调解和重大纠纷案件研究论证。联合区城市管理局出台了《关于加强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率先在青岛市建立区、街、居三级物业纠纷调解组织体系,当年全区共调解物业纠纷136起,调解成功129起,防止因物业纠纷引起的群体上访8起300余人次。2014年11月,青岛市专门召开物业纠纷调解现场观摩会,推广了这一经验做法。</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img alt="" src="/upload/2021-08-26/199600076fc8204c/9eb6f113170bd599.png" style="max-width:100%;border:0" /></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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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2015年5月,为有效应对法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带来的新挑战,他适时提出在区法院完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联合法院出台《关于深化预立案制度加强诉前人民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在青岛市率先成立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精心选聘14名专职调解员,为调解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人才保障。工作中他要求调解员对身体残疾、行动不便的弱势群体主动上门调解,使一些诉讼困难的纠纷得以圆满解决。如:香港中路街道的陈甲与丈夫陈乙结婚后,育有一女,因琐事经常争吵,直至感情破裂。2015年11月,陈甲提起离婚诉讼,诉前调委会受法院委托进行调解。接案后调解员得知陈乙因突发脑溢血刚做完开颅手术,已丧失行动能力,调解员决定上门调解,当看到陈家生活十分困难,调解员选准突破口,反复做陈甲的思想工作,最终双方同意“离婚不离家”,孩子由陈甲抚养,陈乙可随时探视,陈甲还同意在陈乙养病期间照顾他饮食起居。这起纠纷能在短时间内顺利化解,主要得益于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高效衔接机制的建立。张元德同志撰写的《打造诉前人民调解工作新平台》被司法部主办的《人民调解》杂志采用,其做法被评为“区级项目创新案例”,被山东省司法行政系统授予“重点工作完成先进个人”,并荣立三等功。再如:2014年5月,林某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后认定为工伤,经鉴定构成十级伤残。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林某提起劳动仲裁。由于就赔偿金问题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经双方同意转入并委托人民调解。经过耐心细致的调解,最终达成赔偿协议,由公司向林某支付费用44986元。张元德同志撰写的《市南区构建“四三”工作模式,实现裁调高效衔接联动》一文也被司法部主办的《人民调解》杂志刊登推广。<br />
参加工作38年以来,张元德同志没有回过老家陪父母过一次春节,十五年的科级工作实践,十几年的司法行政事业,他全身心忘我地投入到工作中。岳父病故时正逢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室初建,为不耽误工作,他仅请了半天假参加完葬礼,就立即回到岗位上。在妻子患癌症做手术住院期间,他仍然坚守岗位,从未疏于对40多名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至今对妻子还有愧疚。虽然再过几年张元德同志就要退休了,但他甘愿做“无名英雄”,决心用一腔热血、一身正气唱响司法行政工作时代主旋律。</span></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