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作者:纪金锋 贡太雷</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落实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和高效精准教育帮扶相结合的任务要求,促进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目标,保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推动高质量的新时代未成年社区矫正制度建设。2021年12月5日,社区矫正宣传网、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人权研究中心如期举办了《社区矫正实务论坛》第二期之“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新发展专题”线上论坛。</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font-size: 20px;">论坛由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司法人权研究中心主任贡太雷教授主持。</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论坛特邀共青团中央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专职副秘书长、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办公室主任、研究部部长,《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编辑部主任胡发清同志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特征及保护理念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处遇机制的人文关怀》为题做主报告,胡秘书长结合自己长期的研究,从宏观角度,以详实的数据,从铁树开花 ——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的四个阶段、三种特征、两类数字、一个质量;轨物范世 ——设专章进行专门设计,突显立法的“特别保护+人文关怀”;关怀备至 ——个别化、分开、续留处遇原则,展现立法的“贴心+暖心”;老牛舔犊 ——明确监护责任及履责保障,给予家庭式的“关爱+温暖”;剑胆琴心 ——加强隐私、教育、就业权益保护,增强“人文情怀+人文体验”等几方面详细阐述了未成年人犯罪的演变、现状及在保护理念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处遇机制的人文关怀。</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司法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漆梦洁以《淮安市淮阴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阳光矫正”工作法简介》为题做主报告,详细梳理了开展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依据,然后结合侵犯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隐私及名誉、在校社区矫正对象被劝退后成功复学、侵害未成年案件强制报告制度三个案例给大家直观形象的介绍了淮阴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维护未成年社区矫正合法权益的所做的努力,同时,漆主任从基层人员专业性不足、矫正效果易反复、同案犯影响大、家庭参与率低、社会帮教效果有限等方面分析了基层在未成年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现状及困难,最后漆主任介绍了淮阴区司法局创新未成年“阳光矫正”工作法,通过专门的场所、暖心的团队、专业的设备、精心的流程,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辅导和法治教育,帮助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阳光式”成长。</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img alt="" src="/upload/2021-12-07/62c864db790ca733/db2f28ff3669ae80.jpg" style="max-width:100%;border:0" /></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pan></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 sans-serif; font-size: 20px;">司法矫治协会专家库成员、广州市汉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专广州市家库成员、佛山市南海区社会工作学者与学生联会专家库成员、中级社工师樊要朋以《如何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为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提供有效帮扶的思考》为题做主报告,樊要朋介绍了广州市司法社工项目开展情况,解读了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呈现出的问题及需求,通过对G市6个典型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个案的研究,介绍了司法社工介入策略,为国内外社会工作介入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帮扶的研究与实践提供G市的经验参考,同时分析了面临的困境,并提出改进建议。 </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河南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陈金荣同志以《附条件不起诉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管考察研究》为题做主报告,陈检察官从附条件不起诉的理论基础、主要内容、实践和探索等方面介绍了检察机关附条件不起诉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考察的情况,从缺乏专业化机构及人才、缺乏连贯性跟踪帮教、帮教缺乏针对性等方面分析了附条件不起诉与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监督考察中面临的困境,最后,陈检察察官以监理一体化司法机构、设立未成年人专业化岗位、加强社会支持体系建设、实现科技监管、智慧监管等方面提出完善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的建议。</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在与谈环节,中国预防青少年犯罪研究会顾问、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专家委员、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张荆教授围绕主报告人发言与谈,认为:要准确把握趋势研究,希望有关部门能提供有关数据,为精准研判提供基础,将未成年人矫正细致化,希望能深入研究正向行为和社会支持因素,以利于未成年人矫正;要重视未成年人初期诊断,实现有针对性矫正,实现工作人员专业化;要建立家庭支持系统,以提升矫正效果。</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与谈嘉宾全国公安系统优秀教师、公安部心理专家库入选专家、国家安全政策委员会研究员、反恐与海外安全国际研究中心研究员、中国政法大学兼职教授陈利指出:希望从心理挖掘犯罪的成因,防止心理矫正的虚化,在注重硬件的基础上,要重视人员等软件的建设。陈利教授高度肯定淮阴区司法局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的仪式感。陈利教授认为心理矫正应当贯穿在社区矫正的全过程,而不能形式化,在一对一心理矫正的基础上,也可以根据需要开展一对多的心理矫正。</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在回应互动环节,主报告人、与谈人和主持人又围绕未成年人犯罪数据的统计与分流、正向导向、朋辈帮扶和矫正多元支持体系等方面做深度交流,并对目前比较关注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和前科消灭制度,对教育权、就业权及其不受歧视权等热点问题进行了拓展交流。</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此次论坛采取线上会议形式,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警察管理系本科生和部分中央司法警官学院研究生集体在线观看。本期论坛报告有数据、有案例、也有方案,主题鲜明,讨论问题聚焦,探索创新突出,互动交流深刻,会议内容质量高、反响好、好评多,取得的理论与实践共识成果超过预期。社区矫正宣传网和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将继续办好社区矫正实务论坛,打造业内理论和实务交流的精品平台。</span></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