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来源:准格尔旗司法行政网</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社区矫正工作,切实推进平安建设,全面学习落实司法行政系统科学发展观,组织全市有关人员到苏州等地就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考察学习。通过学习,对这些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机制、工作制度、创新方法及管理措施有了比较深入细致的了解,特别是对矫正对象实施手机定位监管、开展心理矫治、按比例配备专职工作者等做法给我们以深刻的启示。 </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一、&nbsp;两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比较</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苏州面积8488平方千米;市区面积1650平方千米,2008年末全市户籍总人口629.75万人。人口800多万,辖6个区,代管5个县级市。地处温带,气候温和,雨量充沛。2008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6701亿元,按可比价计算比上年增长12.5%。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2437亿元,比上年增长15.0%。三产业的比例为1.6:62.0:36.4,第三产业比重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按现行汇率计算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苏州市共有11个司法局,94个司法所,司法所未实行垂直管理。鄂尔多斯总面积8.7万平方公里,总人口151.4万,其中蒙古族16.8万。2008年鄂尔多斯经济总量跃过1600亿元大关,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GDP)达1603.0亿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22.9%。其中,第一产业实现增加值57.7亿元,同比增长8.3%;第二产业实现增加值931.4亿元,同比增长21.9%;第三产业实现增加值613.9亿元,同比增长25.8%。第一产业对GDP的贡献率为2.2%,第二产业对GDP的贡献率为65.7%,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为32.1%。三次产业结构比例由上年的4.3:55.0:40.7调整为3.6:58.1:38.3。按常住人口计算,全年人均生产总值102128元,按可比价计算,同比增长19.9%。全市辖7旗1区,鄂尔多斯司法局直管9个司法局,59个司法所。</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比较两地,都有经济发展速度较快、三产业比例接近并日趋优化、二产和三产对GDP的贡献率越来越高的特点。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快速发展的新历史阶段,两地都以自己的实际情况为依托,以资源加工、转化、增值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发、利用并重为主要特征,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为原动力,以普惠全市人民为根本目的的符合科学发展观内在要求的区域经济发展模式。两地的快速经济发展,为促进司法行政工作奠定了坚实的经济基础。同时也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要为保证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发挥积极的第一道防线作用。</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二、两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共同点</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一) 制定目标,加强领导,建立健全齐抓共管的社区矫正工作协调机制。为了切实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都确立了“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到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在全国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似的城市中处于最低水平”的工作目标,各级党委政府不断加大组织领导力度,动员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齐抓共管,都建立了由党委分管领导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公、检、法、司以及宣传、民政、财政、劳动与社会保障等部门参加的三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社区矫正工作;与此同时,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召开了社区矫正工作动员会;把社区矫正工作纳入了“平安创建”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统一检查,统一考核。政法各部门充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司法行政部门切实担负起主管部门的职责,财政、民政、工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发挥职能优势,密切配合,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社区矫正工作,都形成了“党政领导、政法牵头、司法为主、部门联动、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良好工作格局。</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二) 思路明确,健全制度,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全面展开。为了使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两地都着力从矫正对象的接收、日常管理、迁居、请销假、解矫等方面加强规范,先后制定规范了定期排查、跟踪管理、重点对象管理、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管理监督的配套工作制度。先后制定了《社区矫正衔接工作暂行办法》和《社区矫正对象分类管理暂行办法》等,从而进一步提高了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科学管理水平和管理成效。使社区矫正工作都有章可循,避免了工作的随意性和不规范现象的发生。在建立和完善制度的同时,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严格安全监管,所有矫正对象均建立了有司法所干部、公安派出所片区民警、村(社区)干部、志愿者、矫正对象家族组成的帮教监督小组,认真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思想汇报、学习教育、公益劳动,严格请销假和月考核、季评审等制度,定期走访社区矫正对象家庭和工作单位,组织开展社会评议。村(社区)每周、镇(街道)每月排查公析矫正对象基本情况,在重大节假日、国家重要活动时期,基层矫正机构能坚持做到“五个一”(组织一次集中学习、进行一次个别谈话、进行一次走访和分析、开展一次帮困解难、熟悉一次应急预案),对排查分析出的重点矫正对象,全部建立责任制,进行专人重点帮教监管;对不按时报到的矫正对象及时组织查找,纳入管理之中;都未发生社区矫正对象因脱管、漏管而严重违规现象。</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三)形式多样&nbsp;措施科学,对矫正对象进行系统管理 &nbsp; 在教育形式方面,一是注重分阶段教育,对每个矫正对象的初次入矫、矫正期间以及解除矫正三个阶段采取不同的教育内容力增教育效果。二是拓展教育形式。在加强集中教育的同时,积极安排祭拜革命先烈、参观改革开放成果、走访贫困家庭、开展爱心捐助等多种富有吸引力、感染力的教育形式,帮助矫正对象树立起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三是重视个别谈心教育。在管理措施方面, 一是大力实施分类矫治。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年龄、社会背景、家庭状况、工和环境等不同情况,制订个性化矫正方案,因人施矫,不断增强矫正效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四)强化队伍,加强保障,体现人本理念。 配足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和自治区政府关于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有关精神,按照已核定的司法行政专项编制,配足配强司法所工作人员。建立社区矫正志愿者队伍。积极吸纳社会力量与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目前在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教育监管的同时,坚持以人为本,加大帮困解难工作力度,帮助矫正对象尽快融入社会。对家庭生活困难的矫正对象,民政部门予以及时救济,符合低保条件的,纳入低保。对有就业愿望而自谋职业困难的,每年安排一次以上免费就业培训,并做好就业指导工作。通过介绍就业、培训就业、过渡性安置等办法,矫正对象中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就业率达90%以上,矫正对象融入社会效果十分明显。</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三、苏州社区矫正工作的新亮点。苏州在社区矫正工作方面,积极创新,大胆实践,有许多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比如他们在总结社区矫正计算机管理系统的基础上,研究开发了“社区矫正移动管理平台”,对矫正对象进行实时定位监控和矫正工作办公信息化,并将“苏州市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的建设纳入市政府信息化建设项目。从而使具有“三级平台”(市、区司法局、镇街道司法所)、覆盖矫正对象的市社区矫正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全部到位,成为在全国、率先通过卫星定位管理矫正对象,实现社区矫正工作计算机管理的地级市。与此同时,他们加强心理咨询人才培养和心理矫治服务中心建设。先后组织了近百名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者参加了国家心理咨询师(三级)考证培训,还通过购买服务、志愿服务等方式,均建立了社区矫正心理咨询服务中心,全市所以矫正对象全部进行了心理健康善测试,有心理疾患者全部得到专业人员的心理咨询和治疗民。三是工作经费得到保障。全市各级基本落实了矫正对象年人均 3000元的工作经费标准。四是明确了司法行政人员在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中的执法地位。对于可能适用社区矫正的案件,人民法院均委托社区矫正机构(基层司法所)开展审前调查。此规定将司法行政机关的地位前移,赢得了更多工作主动性,以上这些都为顺利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四、认真学习,加强改进,努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近年来鄂尔多斯经济社会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因此也提出了向苏州学习的口号。反思社区矫正工作,我们还有许多不不足,需要我们取人之长,补已之短。</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一是工作人员整体素质较弱,与鄂尔多斯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不相适应。特别是学习法律及相关专业的人才较少,从而使社区矫正工作相对滞后。二是对现代信息工具开发利用的少。我们的计算机也基本配备,但普遍停留在收发邮件等初低级水平,而相关软件开发基本没有,特别是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实时定位监控和矫正工作办公信息化等方面探索研究的很少,造成资源浪费。三是心理矫治相对落后,这方面的工作基本上是空白。就以准格尔旗为例,前年没一个从事心理矫正的人员,去年通过培训,有70多人取得了资质,但实际能力较差,不能很好的胜任工作。心理矫治在我们这个教育资源欠发达地区,是很难做到专业化的。四是缺乏经费保障,影响了社区矫正工作向正规化方向发展。五是司法行政人员的执法地位没有确定,给工作带来很多不便。</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以上这些都是我们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认真分析总结,确实解决存在的各种问题,首先要在选人进人的过程中,一定要把好关口,确实把懂专业,水平高,能力强,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充实到队伍中来,要通过请进来,送出去的办法,针对性地加强心理矫正人员的培训,提高心理矫正工作者的矫正能力和水平,有条件的地方和单位,要以兼职聘用的方法,给予心理矫正工作者一定的经济报酬,提高他们的工作热情和工作积极性。其次要注重发挥信息优势,寻找结合点,把握落脚点,找准切入点,充分发挥计算机网络等现代化工具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积极作用,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的水平。再次是争取财政等部门的配合与支持,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经费保障力度,可以学习苏州在保证社区矫正工作中经费保障的办法:省、地、县三级纳入财政预算,保证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四是要及时总结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要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要对社区矫正工作有前瞻性,为相关法律的出台提供实践依据和理论依据。</span></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