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FONT-SIZE: 20px">来源:武汉市新洲区人民政府网</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4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COLOR: #1e1e1e; FONT-SIZE: 20px">作为我国刑罚执行理念的一次重大变革,社区矫正试点工作在我国一些大中城市如火如荼的开展着。社区矫正所体现出来的发动社区力量来改造罪犯的特点及在矫正过程中蕴含的人文精神使其成为我国刑罚执行工作中的一大亮点。但是由于我国社区矫正工作起步较晚,人们对社区矫正工作的认识不足,社区矫正法律体系的不够成熟,都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进一步推广。没有了现成的模式可借鉴,就必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紧密联系本地区实际,综合分析各种因素,周密地科学筹划,扎实地充分准备,才能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完成。自2007年新洲区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以来,我们邾城街先后共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5人,目前在矫服刑人员68人,其中缓刑50人,管制4人,假释6人,剥权3人,暂予监外执行5人。社区矫正是一种“ 没有围墙 ”的管教模式,除了要使矫正服刑人员始终处于管控之下,依靠群众,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之外,更主要的是结合实际不断创新教育方法,灵活运用,密切配合各方力量。下面就社区矫正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的以及如何创新工作方法提出一些感想:</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39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FONT-SIZE: 20px"><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1e1e1e; FONT-SIZE: 20px">一、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着的问题:</span></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1e1e1e; FONT-SIZE: 20px"> <br/>&nbsp;&nbsp;&nbsp;&nbsp; 1</span> <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SIZE: 20px">“人户分离”问题严重</span></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3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FONT-SIZE: 20px">“人户分离”是社区矫正工作经常遇到且较为辣手的问题,易于为矫正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留下缺口和隐患。实践表明,这种现象,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许多不利影响,由于住址不确定,加之个别矫正服刑人员故意制造麻烦,有意钻空子,不如实地报告自己的住处,从而造成一些单位相互扯皮、推诿,相关责任难以界定。由于监管不到位,矫正管理措施不易落实,给社会治安留下隐患。</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4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FONT-SIZE: 20px">2、考评机制不够健全</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4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FONT-SIZE: 20px">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的考核机制不健全,在对矫正服刑人员实施矫正过程中,造成了由司法行政工作“唱独角戏”的窘境。社区矫正工作涉及到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层面,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在现行法律框架内,靠一个部门、一个单位不可能独立完成。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始阶段,有的职能部门对这项全新的工作不熟悉、不了解,存在着配合不到位或者配合比较勉强的状况。 </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4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COLOR: #1e1e1e; FONT-SIZE: 20px">3、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的短缺问题。</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3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COLOR: #1e1e1e; FONT-SIZE: 20px">从现在社区矫正工作的情况来看,担任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是司法行政人员或是司法局聘用的工作人员,因此其工作强度比较大,而且还面临人员短缺人手不足的困难,使得社区矫正工作难以高质量高标准地完成。因此,现阶段我们必须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招纳社会志愿者的加盟,加大对社会资源的利用。 <br/>&nbsp;&nbsp;&nbsp;&nbsp; 4、解决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的欠缺问题。社区矫正工作需要社工有很全面的专业知识及一定的社会阅历,特别是社区矫正社工,面对形形色色的社区服刑人员,不同的社会背景、文化、年龄层次,这无疑需要不断的充实自己,完善自己,法律知识面的扩增,政策法规的了解,心理的分析,对于我们加强日常管理、帮教是有很大帮助的。&nbsp;</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4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FONT-SIZE: 20px">&nbsp;<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black; FONT-SIZE: 20px">二、</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1e1e1e; FONT-SIZE: 20px">创新</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black; FONT-SIZE: 20px">社区矫正</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1e1e1e; FONT-SIZE: 20px">教育的方法:</span></strong><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black; FONT-SIZE: 20px">&nbsp; </span></strong></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4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COLOR: #1e1e1e; FONT-SIZE: 20px">&nbsp;1、针对特点,创新教育 <br/>&nbsp;&nbsp;&nbsp; &nbsp;&nbsp;其实每一个矫正服刑人员都不一样,但他们来到司法所都有一个共同的目的-----接受社区矫正,服从司法所的管理。根据矫正服刑人员的犯罪性质、家庭经济情况、认罪悔过的程度、家庭人员对其犯罪及被惩处的态度、预测矫正服刑人员重新犯罪可能性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措施并根据改造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做到 “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区别对待,因人施矫,对症下药,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矫正质量。这就需要在入矫前对其做好入矫前的引导准备。</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FONT-SIZE: 20px"><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1e1e1e; FONT-SIZE: 20px">&nbsp;未成年矫正服刑人员,他们的特点是自控能力差,大多与一些不良少年混在一起,是非不清,逞强好胜。犯罪前大都因父母工作或离异等情况疏于管教或本人对父母管教当成耳旁风,不听劝告所造成。而一旦犯罪出了问题,则彻底麻抓,不知所措。为此,我们每季度都会把未成年矫正服刑人员集中到司法所,召开一场别开生面的,由其父母、司法所长、社区矫正工作者、志愿者共同参加的“开放式谈心交心教育会”。未成年犯在教育会现场表态,“一定要洗心革面、重新做人”。通过父母子女交流,现场司法所长、社区矫正作者、志愿者也纷纷发表意见,表示将努力把未成年犯矫正为合格的守法公民,最后,我们又选取一名改造成功的未成年犯及其亲人,向新入矫的未成年犯及其亲人介绍了他们自己参加社区矫正的感受及父母协助改造的方法,给他们提供可直接参考的示范榜样。通过各抒己见、敞开心扉地交流自己真实想法,达到了互相引导,互相感受,相互教育的目的。<br/>&nbsp;&nbsp;&nbsp; &nbsp;2、因人施教,灵活运用 <br/>&nbsp; &nbsp; 社区矫正工作必须“帮”“教”并重,不能只“帮”不“教”,也不能只“教”不“帮”。在实践工作中,作为社区矫正工作者,我们不能只是单纯的进行帮助或教育,应当将两者辩证的统一起来。如果单纯“只教不帮”,矫正服刑人员许多自己无法解决的实际问题就会成阻碍他改造的“绊脚石”,直接影响工作成效,我们要突出人文关怀,体现&quot;以人为本&quot;理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通过进行“一个电话、一声问候”的“温暖行动”,给社区矫正服刑人员送去人性化的祝福,向矫正服刑人员传送政府和社会对他们的关心和温暖。比如我所有一名矫正服刑人员江某,因交通肇事缓刑一年。该矫正服刑人员当时在内蒙古搞砖厂,那边砖厂即将开业,将是他的生活来源。按理说接受社区矫正无正当理由是不准离开武汉市的,如果硬要遵守,江某将失去生活来源,这样不利于矫正服刑人员保持良好心态,又不助于接下来的矫正工作。所以根据其情况,让其写了一份申请,向司法所汇报,要其在保证遵纪守法随叫随到的情况下,让其每月请假一次到内蒙古打理砖厂,这样不仅让矫正服刑人员可以继续其生活,更让其心存感激,能更好的完成矫正的各项工作任务。还有每月交考察表。按理来说,每月必须按时交。但有的矫正服刑人员工作确实很忙,一个月就休息两天还经常加班。如果有一个月没有按时交,会根据其态度情况让其下个月一块带来。但是这样情况只准一两次,多了就起不到效果了,保准他不仅感激而且下个月交的也及时。 <br/>&nbsp;&nbsp;&nbsp;&nbsp; 3、密切配合,多方联动 <br/>&nbsp; &nbsp;&nbsp; 社区矫正是一项涉及到党委、政府多个部门、多个层面的系统工程,没有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没有各部门的齐抓共管,没有社会力量的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不可能顺利进行。为此我们积极动员相关部门、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齐抓共管,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不断拓宽矫正工作思路。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更要紧密合作,保证社区矫正移交衔接关口的顺畅、监督考察关口的严格。7月份我所与一名矫正服刑人员余某失去了联系,我们第一时间与其所在村的监管人取得联系,在没有结果的情况下寻求派出所出面,经过调查,确认该矫正服刑人员因涉嫌诈骗被拘留,我们又与派出所以及其家人联系,了解具体情况。九月份经核实,该矫正服刑人员因误会被无罪释放,但是该矫正服刑人员没有及时到司法所报道并且理由很多,所以我们以司法局的名义告知其“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如果再不引以为戒,一样送他进去,并给其一个记过处分。其实在实际矫正工作当中,毕竟有些是乡里乡亲的熟人,有时候“过火”一些觉得不尽情面,其实大可不必烦恼,学会“借力用力”以司法局的名义对其处罚,不仅能达到处罚的效果,还会让其感激你。语言的魅力很大,关键是如何运用。 <br/>&nbsp;&nbsp;&nbsp; </span><strong><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black; FONT-SIZE: 20px">三、对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建议:</span></strong></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4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COLOR: black; FONT-SIZE: 20px">社区矫正工作是一个新生事物,目前确实存在立法滞后,机制不配套,工作人员不专业等问题,但一味强调客观困难不仅对工作不利,也会使自身无所适从。我们应该立足现实,寻求工作上的突破。</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4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COLOR: black; FONT-SIZE: 20px">1、完善工作机制,加快立法进程。一是尽快制定《社区矫正法》对各部门职能科学分工。社区矫正是一个牵涉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监狱机构、司法行政部门以及街道、乡镇的系统工程。没有系统的立法,容易出现各部门权利义务不明确,造成工作脱节或者工作复杂化的情况。二是对社区矫正的奖惩机制进行科学量化,并通过法律强制力予以保障。对矫正服刑人员而言,矫正成效最终应体现为刑罚的减轻。只有实现刑罚的变更,才能真正提高罪犯参与社区矫正的积极性,配合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进行。三是适当赋予司法行政机构行政强制执行权,对矫正服刑人员无故不参加矫正活动、脱管或违法对抗时,可以行使必要的强制管理手段,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与权威。</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4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FONT-SIZE: 20px"><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black; FONT-SIZE: 20px">2、采取多种手段,力求矫正实效。</span><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FONT-SIZE: 20px">要实现社区矫正工作“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思想教育、</span><a href="http://www.hoodong.com/wiki/%E6%B3%95%E5%88%B6%E6%95%99%E8%82%B2" target="_blank"><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COLOR: windowtext; FONT-SIZE: 20px">法制教育</span></a>、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的最终目的和效果,必须综合运用各种手段。除了依法对矫正服刑人员实施严格管理外,更重要的是要形成全社会关注社区服刑人员的舆论氛围。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要加强密切协同,发挥职能工作的作用和优势,为社区服刑对象提供必要的帮助,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和生活环境。</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4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COLOR: black; FONT-SIZE: 20px">&nbsp;3、畅通信息渠道,加强勾通协作。一是协调法院强化告知意识。现在执行的判缓征求司法所意见制度,基本流于形式,因为法院的判决是依法做出的,不能根据社区的要求随意改变判决,因此,强化法院的告知意识更为可行,即法院在宣读判决后,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也进行宣读,这样有利于树立了社区矫正组织的权威,还能强化矫正服刑人员接受社区矫正的意识。二是协调法院设立社区矫正工作联络站。在法院设立专门协调矫正工作的联络员,负责刑庭和少年庭法律文书的及时送达以及矫正工作其它事务。三是推行联合谈话制度。对不服管理的矫正服刑人员,由派出所、司法所、社区共同对其进行训诫。各级社区矫正领导小组要协调公安、检察等部门,将社区矫正工作列入对矫正工作者工作考核,从而督促社区矫正工作者主动配合做好矫正工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4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COLOR: black; FONT-SIZE: 20px">4、改进矫正方法,树立矫正权威。一是加大表扬和处罚力度。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应充分用活现行的行政奖罚措施,加大对表现较好矫正服刑人员的表扬以及不服管理对象的处罚力度,通过公开宣告的方式,对矫正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和警诫,树立社区矫正的权威。二是分类管理。在实际管理工作中,把矫正服刑人员分为宽管、普管、严管三类,落实分类管理措施,对宽管对象实行按季度考核,鼓励矫正服刑人员积极改造,有针对性地做好重点矫正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工作。三是全面实行委托管理办法。为便于人户分离矫正服刑人员的管理,及时掌握他们的日常动态,应建立并落实委托管理办法,形成严密的管理教育网络,更有利于矫正措施的落实,降低管理成本。</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4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COLOR: black; FONT-SIZE: 20px">5、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专业素质。提高司法工作人员执法水平和开展工作的综合能力素质,是搞好社区矫正工作的前提条件,没有一支高素质的胜任社区矫正的工作者队伍,社区矫正的各项制度规定就不可能得到真正的落实,更不可能创造性开展工作,会直接影响到社区矫正的效果。要建立省市区三级培训制度,分期分批培训社区矫正工作者,对参与帮教的工作人员也要进行必要的培训,使之不断更新知识,熟练正确地运用矫正工作方法和技巧,以适应新形势下社区矫正的工作需要。为此,适时进行司法队伍培训是保证矫正质量的首要前提。组织司法人员培训主要采取的方式:一是实施专题式教学。将国家政策、法规教育,治安形势、矫正发展趋势等分若干个专题供学员进行研究和学习,通过让学员解决真实性问题,来掌握隐含于其中的知识,形成解决当前矫正工作存在的难点、热点和重点问题的能力。二是按矫正基本知识、运用规律、参观见学、总结提高的步骤实施全过程培训。矫正基本知识,主要侧重于讲清解决矫正工作的基本问题;运用规律,主要是给出背景材料,实施案例、实例教学;参观考察,组织学员到具有典型的矫正社区参观考察,把专题研究引向深入;总结提高,主要组织学员运用所学理论,结合社区矫正的现实问题,撰写研究报告,并组织交流,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0px"><span style="FONT-FAMILY: arial, helvetica,sans-serif; FONT-SIZE: 20px">&nbsp;<span style="FONT-FAMILY: 仿宋_GB2312; COLOR: #1e1e1e; FONT-SIZE: 20px">社区矫正工作任道而重远,毕竟不可能随时监控每一个矫正服刑人员的心理活动,一个人的一时贪念也会误入歧途,“一步走错,满盘皆输”,也许一个不经意的过失就会前功尽弃。因此,我们应该正确认识社区矫正在矫正犯罪中的重要作用,大力推进矫正制度,不断创新教育方法,灵活运用,密切配合各方力量,及时的找出问题解决问题,使社区矫正在中国产生强大的生命力。</span></span></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