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span style="LINE-HEIGHT: 0px"></span>来源:太仓司法惠网&nbsp;&nbsp;&nbsp; 作者:</span><span style="FONT-SIZE: 20px"><span style="FONT-SIZE: 20px">太仓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科&nbsp; </span>王永新 沈奕枋</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一、社区矫正质量评估的现状</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一)太仓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截止到2010年10月底,太仓市总共有261名社区矫正对象正在接受社区矫正。</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按类别划分,有208名被判决缓刑,25名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25名被裁定假释,3名被决定监外执行。可以看出,在太仓市范围内被判决缓刑的矫正对象所占比重最高,占到了总人数的79.69%,被裁定假释和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各占总人数的9.58%,被决定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占了总人数的1.15%。由于被判决缓刑和被裁定假释的矫正对象是罪行较轻或在监狱中表现良好而被准以进行社区矫正的,需要帮助他们实现自身转变,更好地融入社会,对这两类人需要进行更多的教育矫正。而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和被决定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则相对来说比较特殊。被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矫正对象监禁刑期已满,但回归社会不能参与带有政治性的投票、集会等活动;被决定监外执行的矫正对象以保外就医为主,痊愈后矫正对象还要回到监狱服刑,所以对这两类人更需专注于管理监督。</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按性别划分,矫正对象中共有男性231名,女性30名。可以看出,太仓市的社区矫正对象中,男性占总人数的88.51%远远超出了女性矫正对象。由于性别上的差异,男性矫正对象相对来说更不易管理和监督。</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按年龄划分,矫正对象中18岁以下的6名,19~45岁之间的182名,46~60岁之间的64名,61岁以上的9名。从这一组数据,可以了解到太仓市目前矫正对象的年龄跨度较大,其中还包括未成年人。未成年人正处在一个意识塑形的阶段,所以更需注意科学的矫正方式。对老年人的矫正上,需要动员他们的家人参与到矫正中来。同时可以看出,太仓市的矫正对象主要集中在中青年,除了需要法制教育外,更需要与生存技能有关的培训。</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按照学历划分,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有28名占总人数的10.73%;高中学历有52名占总人数的19.92%;初中学历的有136名占总人数的52.11%;小学及以下学历的45名,占总人数的17.24%。可见,太仓市的矫正对象中初中学历的占多数,还存在着小学以及更低学历的人,整体上看这些人普遍都没有受过高等教育,所以他们需要更生动、易接受的教育方式和通俗易懂的教育内容。</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综合分析,由于太仓市矫正对象的类型不同,教育矫正任务相对繁重,但对特定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也不容忽视;矫正对象中男性居多,在矫正上有一定的难度;矫正对象的年龄跨度大,矫正对象涉及到各年龄阶段,矫正的方式要符合各年龄段矫正对象的需求;由于矫正对象的学历普遍偏低,接受能力比较差,在矫正中需要对他们耐心细致,教育内容也需要通俗易懂。同时,了解不同类型的矫正对象的需求和特点也有利于我们研究和构建矫正群体的矫正质量评估表。例如:我们可以将矫正对象的犯罪类型作为矫正群体分类的标准,但犯罪类型可能会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而随之发生一些变化,因此在制定时可以主要针对几类比较典型的对社会影响比较大的犯罪类型。</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二)矫正质量评估的现状与缺陷</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太仓目前的普遍做法是矫正对象入矫三个月后,要求其在江苏省社区矫正风险评估系统网上完成一张调查问卷,然后结合他三个月来在各方面的表现,由专职社工对其作出一个综合性的评估,然后以此作为分类管理的依据之一。三个月后再评估一次,并调整分类,如此循环,直至矫正对象解矫。虽然这是符合现行规定的操作,但笔者认为存在以下几点缺陷:</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1.评估方法不全面</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长期以来,对矫正质量评估,普遍运用的是直觉法,即基于信息、经验和职业的定性判断。直觉预测法具有简便易行的特点,其中虽然结合矫正工作的要求,不乏合理,乃至科学的成分,但由于预测者无法全面掌握再犯可能的因素,且易受预测者的经验等因素影响,因此,评估不可避免地带有浓厚的主观色彩,大大降低了预测结果的可信度。</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2.评估内容零碎</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社区对矫正对象的矫正质量评估从内容上看是完整的,如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但其内容本身的连贯性不够,缺乏照应,单个的内容多,其结果往往是要求绝对化,执行片面化,甚至理想化,造成某些要求、指标权重的严重失衡。</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3.评估标准过于传统</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矫正质量不是一个新名词,但在传统的意义上,以矫正对象老老实实、规规矩矩为基本的矫正要求和目标。以为这样的要求可以、而且能够把矫正对象矫正成为统一模式的“新人”。其实,这些愿望尽管是美好和善良的,但是很难做到,因为这既不符合现代社会要求,也不符合人的多样性发展。</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4.评估偏重于形式</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所谓矫正,其实是改变其认知,矫正其心理,使其养成遵纪守法的习惯。但如此深刻的问题涉及的根本问题是人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而目前的评估一般是从矫正对象外在的现实表现来观察和判断的,这样就很难触及到本质的层面。也就是说,通常观察到的是矫正对象的外在表现,而非本质。尽管一定的现象表达一定的本质,但假象是歪曲本质的,尤其是矫正对象出于某种需要和功利目的,就更善于伪装,因此,矫正对象的表现特别是在矫正工作者视线范围内的表现,假象的成分占有了一定的比例,这都严重影响了社区矫正机构对矫正对象矫正表现评价的客观性和准确性。</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二、构建量化的社区矫正质量评估体系的意义</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一) 有利于降低主观因素影响,使评估更客观</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长期以来,我们对罪犯改造质量的评估,是以监狱警察个人的经验性的主观判断为主要特征的。其中虽然不乏合理乃至科学的成分,但主观性的判断将结果的准确性主要依赖于个人的职业水平和道德素质,这种主观判断带有片面性的几率会很高,结果往往无法保证评估的公正性和准确性。社区矫正中对矫正质量的评估同样会存在这样的问题。虽然将矫正质量评估体系量化有可能存在过于原则、不够灵活或者容易滞后于实际的情况,但这些缺陷也并非无法避免。例如,我们可以通过及时修正评估量表来弥补滞后的缺陷。而规范量化的矫正质量评估体系的优点就是将各种理性、定性的要求细化为定量的规定和量表式的模式,可以最大限度避免人为主观因素的干扰,使评估结果更客观、更准确。</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二) 有利于使质量评估系统化、科学化、现代化</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传统的经验式评价尽管从内容上看是完整的,但内容本身有许多的交叉或者互相之间连贯性不够,显得有些零碎。社区矫正的目的就是为了让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人的发展是多方面和多层次的,只要是对现代社会发展无害,就应当允许社区矫正对象根据自己的选择融入社会。因此矫正质量评估体系的量化设计要用现代的理念和方法,使质量评估从零碎走向系统、从经验走向科学、从传统走向现代。</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三)有利于提高矫正的针对性,调动矫正对象的积极性</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构建量化矫正质量评估体系的意义最终当然要落实在量化矫正质量评估体系对社区矫正所能产生的作用上。矫正质量评估会起着“指挥棒”的作用,它首先指挥着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工作。一方面,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矫正之初针对个体确立的矫正目标是建立在对矫正初始阶段矫正对象的情况判断上的,这种判断可能存在误差,这种误差可能会导致矫正内容和目标的误差;即使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矫正初始阶段矫正对象的情况的判断是准确的,在矫正对象接受矫正的过程中,由于受到各种因素(尤其是不可预测因素)的影响,矫正阶段性目标和总目标也有可能出现提前实现或者延缓实现的情况。因此,过程性的矫正质量评估既可使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校正矫正目标和内容,也可以对以后类似个案提供参考。同时,矫正质量评估还会指引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在社区矫正过程中,矫正对象是矫正活动的本体,并不是消极的客体。只有调动矫正对象的主动性,才能实现矫正目标。而矫正质量评估,尤其是过程中的评估是对矫正对象前期行为的一种肯定或者否定的评价,这种肯定或否定的评价将起到激励或者鞭策的作用,使矫正对象产生内在的矫正动力。因此,构建量化矫正质量评估体系的意义还在于有利于提高社区矫正的针对性,调动矫正对象的积极性,最终实现社区矫正的目的。</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三、社区矫正质量评估体系的设置</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按照目前社区矫正的基本要求,应在建立评估体系时着重注意其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着重对评估模式及项目进行筛选,并注意按照其逻辑关系相互关联。因此笔者认为,目前评估体系的建立应以矫正阶段划分,与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相对应,建议设置如下:</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一)矫正前——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的风险评估</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该项评估的主要目的是对矫正对象在社区矫正期间不易管理监管、危害他人和社会的可能性做出预测,为采取何种矫正方式提供考量的依据。所需评估的内容包括:</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1、社区矫正对象基本情况。例如,矫正对象的居住状况、婚姻状况、家庭经济状况、受教育状况、就业经历、人员交往、劳动技能的掌握等方面进行一个总体评价,此项满分为5分,分值从5—1分别对应的是差、很差、一般、较好、好;</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2、社区矫正对象的不良嗜好。例如,是否存在酗酒、赌博、吸毒或贩毒等情况,此项满分为4分,分值从4—1分别对应的是严重、经常、偶尔、无;</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3、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素质情况。对环境的适应心理、情绪易冲动以及其认知能力进行评估,此项满分为3分,分值从3—1分别对应的是心理素质差、一般、好。</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4、社区矫正对象是否存在犯罪史。有犯罪史的记为1分,没有的记0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综上所述,在上面的评估中,若获得分值越高,则今后在社区服刑期间危害社区中其他群众以及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越高,监管的风险也越高。</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二)矫正中——阶段性的矫正效果评估</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即在矫期间至少每季度应当进行一次评估,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矫正方案的落实情况及主要表现进行考察,形成评估结果。再根据该评估结果,结合矫正对象在矫正各阶段所表现出来的新问题、新特点,及时对矫正方案予以调整和完善,以提高矫正措施的针对性,确保社区矫正的质量。产生的评估结果要留存备案,为下一季度提供参考。需要评估的内容包括:</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1、社区矫正对象是否遵守社区矫正的规定。以要求外出请假的规定为例:统计的内容可以包括外出是否主动请假、告知去向,请假的理由是否真实,请假所述情况与去向是否一致等。统计的每项单计分进行累加,“是”为1分,“否”为0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2、社区矫正对象参加教育矫正活动的情况统计。根据社区矫正的有关规定,矫正对象需要按照矫正计划定期参与专职工作人员为其安排的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等活动。所以,该项统计包括的子项应包含是否能够定期参加教育活动、是否在学习中表现突出等方面进行统计,统计的每项单计分进行累加,“积极”为3分,“良好”为2分,“一般”为1分,“不参加”为0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3、社区矫正对象按照规定参与公益劳动的情况统计。内容包括:矫正对象是否按时参加公益劳动、在公益劳动时是否认真、是否能够完成规定的劳动时间、劳动质量是否合格、在公益劳动中的表现是否突出等进行统计。统计的每项单计分进行累加,“积极”为3分,“良好”为2分,“一般”为1分,“不参加”为0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4、社区矫正对象定期汇报思想情况的统计。该项统计的内容包括矫正对象是否定期进行思想汇报、是否积极主动、汇报是否实事求是等方面进行统计,统计的每项单计分进行累加,“积极”为3分,“良好”为2分,“一般”为1分,“不汇报”为0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综上所述,在分阶段的矫正效果评估中,若获得分值越高,则在今后受到嘉奖、表扬的机会越大,分值越低的则应继续重点观察,若在下一阶段还未改善也无特殊原因的,应对矫正对象申请收监处理。</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三)矫正后——矫正对象解矫后的质量评估</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这一评估的目的是,检测社区矫正工作的效果,进一步完善教育矫正的方案与措施,更好地实现社区矫正的目标。建议评估内容如下:</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1、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状况。是否掌握劳动技能、是否有良好的生活条件、家庭状况是否良好、目前是否能较好地处理人际关系以及就业或就学情况是否顺利。统计的每项单计分进行累加,“是”为1分,“否”为0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2、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素质,即矫正对象通过矫正,心理素质是否提高、适应社会的能力是否增强,统计的每项单计分进行累加,“是”为1分,“否”为0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3、对矫正对象是否还具有消极面。涉及的评估内容可以包括能否肯定自身价值,是否有足够的信心独立面对社会,是否得到亲属的肯定等。统计的每项单计分进行累加,“是”为1分, “否”为0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4、社区矫正对象解除矫正后是否重新违法犯罪,“否”为1分,“是”为0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5、从社区矫正对象亲属及邻居等等角度是否对矫正对象的当时表现认可进行了解,“是”为1分,“否”为0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综上所述,在该评估中获得的分值表示社区矫正的作用大小。若获得分值越高则表示社区矫正的作用得到了体现;若获得分值越低,则应查找社区矫正问题,并在今后的安置帮教中对其予以重视,避免其重新犯罪。这一评估中未设复杂的评估项目,只是借此来了解矫正对象解矫后的情况,为如何开始安置帮教提供参考,也起到了一个衔接的作用。</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结束语</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我国两部两院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的通知》中强调,应对社区矫正对象有针对性的管理。随着社区矫正的深入开展,那些通过直观、经验和表面、现象的评估模式因为缺乏科学性必然会弊端尽显,所以对于社区矫正对象评估体系研究和建立已势在必行。通过建立一个科学的社区矫正对象评估体系,可以为社区矫正对象“量身定做”的矫正方案提供参考,还可以通过过程评估,对矫正对象的矫正效果予以监督。此外,通过社区矫正评估可以相对客观地把握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考查社区矫正的实施效果,这是社区矫正评估的主要目的。通过评估,社区矫正工作者不仅可以对自己的工作过程做一详细的回顾,从中找出自己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改变措施,彼此交流成果。在互动的过程中,能够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个人能力,也能够带动矫正质量的提升。必须明确的是,我们所说的社区矫正评估不仅是为了评估而评估,也不仅仅是为了总结以往的工作而评估。另一个重要目的是要通过社区矫正项目的实施过程及效果的评估找到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纵观我国社区矫正理论研究发展,可以发现我国对于社区矫正质量评估体系的研究还比较匮乏,因此在现阶段建立矫正质量评估体系,还需要借鉴国外社区矫正评估办法以及监狱对罪犯评估的相关办法,并将其进一步融合,暂时形成一个具有阶段性意义的社区矫正对象矫正质量评估体系,并在今后以此为方向不断加以完善。</span></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