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来源:人民网</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社区矫正是与监禁矫正相对应的非监禁刑罚执行制度,是我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人类刑罚文明朝着轻缓化、人道化和社会化方向不断演进的产物。自2003年试点,到2009年年底开始在全国全面试行以来,社区矫正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在实践过程中,由于经济发展状况不同以及管理体制等多方面原因,以往的管理模式虽然在东部发达地区已趋于成型,但在广袤的西部地区,仍存在着矫治力量严重不足、监管手段滞后等诸多问题,特别是在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现有保障条件下,仅靠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力量,难以确保全面有效矫正。为此,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的四川省广安市,大胆探索,锐意进取,务实创新,建立了符合广安实际的专群结合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较好地破解了目前欠发达地区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有力地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全市社区矫正人员无一漏管、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一、创建背景</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广安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的家乡,位于四川东部、华蓥山脉中段,1993年7月设立地区,1998年撤地设市,现辖广安区、前锋区、岳池县、武胜县、邻水县,代管华蓥市,幅员面积6344平方公里,总人口472万 。近年来,广安全市总体呈现快速发展态势,发展前景喜人。但由于广安设地建市较晚,发展总量小、底子薄,人口较多,属于西部欠发达地区。</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近年来,随着社区矫正工作迅猛发展,社区矫正人员逐年大幅增加,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了严峻的挑战。据统计,2012年至今,我国社区矫正人员数量每月以万人的速度净增长,其中,2012年1月至2013年1月净增长17.2万人,每月平均增长1.32万人 。在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地区,社区矫正管理和服务平台得以推进,比如“阳光中途之家”、“社区矫正中心”、“阳光驿站”等工作机构的建立,一些地方加大了技能培训、过渡安置、就业指导等教育帮扶服务的投入,也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和启示。而作为西部欠发达地区来说,由于人员紧缺、装备落后、经费紧张等困境,在短时间内难以复制经济发达地区的管理方式,加之立法、相关制度尚不健全等,社区矫正压力增大,成为西部地区社会管理的一项难题。据统计,2011年12月底,广安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15人;2012年12月底,全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1510人,仅一年时间增幅就达379.4% ,并将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持续。作为欠发达地区,面临如此繁重且不断增长的矫治任务,如何迅速有效地整合资源,抓出实效,走出困境,为此,广安市不等不靠,积极探索,认真总结,提出了建立专群结合社区矫正机制的新思路。</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专群结合”是我国刑罚执行工作中长期坚持的做法,理应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原则。社区矫正对象属于置于社区内服刑的特殊人员,其所处的环境自然决定了最终要融入社会,就必须紧紧依靠基层组织、相关社会团体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使顺利回归社会。虽然刑法修正案以及刑事诉讼法、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对社区矫正专门机构的规定逐步明晰,但仅靠专门机关的力量,显然不足以解决大量的社区矫治问题,只有充分发挥群众力量,作为专门机关矫治的有力补充,才能有效缓解专门机关力量不足问题,并为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提供有力的社区条件。基于这些认识和思考,广安市认真实践,积极探索,自2007年在邻水县鼎屏镇进行社区矫正工作试点,2009年10月在全市全面开展以来,创新走出了一条符合广安实际的专群结合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子,形成了党政高度重视、专群结合推进有力、矫正质量大幅提升、社会更趋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二、主要做法</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一)大胆探索创新,建立专群结合社区矫正工作机制</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近年来,社区矫正工作在广安迅猛发展,社区矫正人员剧增,工作形势严峻、任务艰巨。特别是面临监管手段滞后、工作力量严重缺乏等因素,以及相关立法、制度缺失的情况下,仅靠司法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的力量来管好全市社</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区矫正人员,显得势单力薄。如何有效地发挥社会力量,有力促进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为此,广安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建立了一条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新路子。即:创建了以党政为领导,法、检、公、司等专门机关为主导,司法行政机关为执法主体,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为保障,村(居)民委员会、司法社会工作者为主力军,社会志愿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为补充的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 “专群结合”是我国刑罚执行工作中长期坚持的做法,我们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各方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破解目前广安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形成了整体工作合力。</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3em"><a href="http://leaders.people.com.cn/n/2013/0428/c359550-21318728-3.html" checkedbycsshelper="true"><img style="WIDTH: 550px; HEIGHT: 378px" alt="" src="http://www.chjzxc.com//Ueditor/php/upload/75761420606098.jpg" checkedbycsshelper="true"/></a></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图1:广安市创建专群结合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示意图</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二)党政高度重视,推动社区矫正工作深入开展</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广安市各级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作为社会管理和特殊人群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经济发展、社会建设等同部署、同安排。市委召开专题办公会研究,以市综治办名义印发了《创建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方案》,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 ,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建立相关部门衔接配合的长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强化工作力量,选聘充实工作人员;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全额保障制度,落实工作经费,区市县按社区矫正对象人均每年不低于1500元标准纳入预算,市级按每人每年不低于400元标准纳入预算;建立考核机制,纳入综治年度目标考核;抓好基地建设,加强过渡性安置帮教基地和实体建设等工作。各区市县也纷纷出台措施,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同时,市综治委专门就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致信五区市县党政一把手,要求各区市县委、政府切实加强领导,解决社区矫正工作中人、财、物等保障问题。五区市县先后召开县(市、区)委常委会、政府常务工作会研究社区矫正工作,从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和人员落实等方面加以倾斜,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据不完全统计,仅2012年全市财政投入社区矫正工作经费达185万元,有力地推动了社区矫正工作的全面开展。</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三)加强部门衔接,发挥专门机关主导作用</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广安市创建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方案》对公检法司等专门机关目标任务进行了细化落实,要求各司其职,切实加强部门衔接配合协作,建立完善了专门机关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市、县、乡三级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由专门机构直接参与的组织机构网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一是进一步推动落实了乡镇社区矫正工作责任,探索建立了司法行政监管、公检法协作、村居(社区)配合、家庭帮教的“四方监管帮教”工作模式。</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二是充分发挥司法所派出所联动机制实效。市司法局大胆探索,创新举措,积极与市公安局衔接配合,创建了以党政为主导的矛盾纠纷联调、刑释人员联帮、矫正对象联管、法制安全联教、重大信息联通、公安司法联席的“两所”联动协作机制,实现了“两所”人力资源、信息资源、技术资源共享和职能优势互补的新局面,有力地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深入开展。</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三是加强与编制、人事、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帮助解决机构、人员、经费等问题;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配合协作,完善工作衔接环节,广安区、华蓥市、武胜县相继出台了法、检、公、司等单位的衔接配合、联席会议、入矫宣告、异地协作、派驻检察室等工作机制;加强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等成员单位的联系沟通,为社区矫正人员争取政策保障,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帮扶政策体系。</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四是加强与高等院校合作,共同推进理论和实证研究。与西南政法大学签订横向课题合作协议,成立“社区矫正制度的广安实践”课题组,对社区矫正实践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理论指导,并从法理上对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新机制进行科学论证分析,不断修改完善,最终形成符合广安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的理论成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四)夯实群众根基,动员社会力量积极参与</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是我国刑事司法工作的传统优势 。为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各区市县组建了由司法助理员、司法社会工作者、社区(村组)干部参与的社区矫正队伍和由离退休干部、矫正对象亲属及其他社区人员参与的志愿者队伍。各地立足实际,增添举措,不搞一刀切,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教育监管,共招聘社区矫正司法社会工作者101名,发动志愿者1320余名。</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一是招聘司法社会工作者。邻水县45个乡镇招聘了45名司法社会工作者,由县司法局安排到各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站,每人每月补助400元,在鼎屏镇、高滩镇设立3个公益性岗位,吸收退伍军人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武胜县将20名热爱司法行政工作、从乡镇领导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招聘为司法社会工作者,每月由县财政补贴每人500元,其中100元补贴由县司法局考核后再发放。广安区、华蓥市、岳池县分别招聘10名、14名、12名司法社会工作者,均按照每人每月补助1200元的标准,由司法局安排到各乡镇司法所。岳池县成立了社区矫正服务中心,新增事业编制3人。</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二是充分发挥社团和志愿者队伍作用。各地纷纷发动工青妇等群团组织、基层群众组织、NGO等志愿者组织,动员组织群众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邻水县由司法局牵头,动员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企事业单位和实体法人,成立了社会帮教志愿者协会,会员近千人,与邻水县义工联合会一道,打造了心理疏导室13个,在全县27个乡镇建立了“爱心父母团”和“五老志愿团”,其中“爱心父母团”与社区矫正人员和其他服刑人员的未成年子女结对201对,“五老志愿团”成员达到2000人,协助专门机关完成了大量监管、稳控和帮教工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五)强化工作举措,有效提升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质量</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一是建立集体行权机制。在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创新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委员会,明确工作责任,强化内部监督,指导依法开展社会调查评估、提请减刑等,进一步规范了全市非监禁刑罚执行工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二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相继出台了《广安市社区矫正人员社会调查评估实施办法》、《广安市社区矫正衔接工作实施意见》、《广安市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追查办法》、《广安市社区矫正工作应急处置办法》等制度,加强了社区矫正人员的接收、监管、考核奖惩、解除与终止以及各部门的日常衔接机制,创新了“脱离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经追查仍下落不明时,人民法院在依法作出撤销缓刑、假释裁定时,根据案件情况,依法作出逮捕决定”等规定。同时,将社区矫正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性文件以及工作制度、办法等汇集编印成社区矫正工作守则,指导和规范全市社区矫正工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三是严把社区矫正宣告关。把入矫教育作为社区矫正的第一道关口,首先让社区矫正人员知道权利、明白违规处罚等,杜绝一些社区矫正人员出监所后不知道自己仍是服刑人员、不遵守相关规定等现象。全市建立社区矫正宣告室109 个,并对宣告室进行了统一规范:宣告室正中悬挂国徽,设置宣告台,以及民警、社区干部、社区矫正对象亲友参加席和社区矫正人员席、群众旁听席等。同时,对宣告程序作了细化,即由司法所所长主持、矫正小组组长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和《社区矫正人员守则》,社区矫正人员及其监护人分别签订保证书、监护协议书,社区矫正工作小组签定帮教协议书、司法所与矫正人员签定矫正责任书等,重点从知罪认罪、报到报告、遵纪守法、学习劳动、请假迁居和禁止内容等方面,对社区矫正人员当场进行入矫宣告教育,让其自觉接受司法行政机关的矫正监管。目前已对 870名社区矫正人员实施了宣告。</span></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a href="http://leaders.people.com.cn/n/2013/0428/c359550-21318728-4.html" checkedbycsshelper="true"><img style="WIDTH: 550px; HEIGHT: 432px" alt="" src="http://www.chjzxc.com//Ueditor/php/upload/85131420606099.jpg" checkedbycsshelper="true"/></a></p><p style="TEXT-ALIGN: center; 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图2:社区矫正宣告室设置方案</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四是全面开展社会调查评估。制发了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办法,全面实施社会调查评估制度。司法行政机关在接到法院对可判处缓刑的犯罪嫌疑人或监狱拟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社会调查评估委托函后,及时组织开展社会风险评估,并形成调查评估报告(意见),然后提交法院或监狱,供其判决、决定参考。2012年3月1日起,全市已接受委托调查318 例,对335 人提出了实行社区矫正的建议,法院、监狱采信率91.5%。</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五是创新社区矫正监管手段。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强化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监管教育。广安区创新采用GPS和LBS定位技术,建立社区矫正信息系统监管平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标准化电子档案管理和全天候跟踪监控,有效防止社区矫正人员脱管。岳池县创建了社区矫正QQ群,通过发放联系卡等方式,有效开展法律政策宣传教育,随时掌握矫正对象思想、工作动态。武胜县探索总结出“五步五字工作法”(谈、管、教、帮、访) ,成立了全市首个社区矫正检察室,建立了异地协作机制,并根据其犯罪类型、恶性程度及其心理、思想行为,按一级(红色)严管、二级(黄色)普管、三级(绿色)宽管实行分类管理。邻水县创建了社区矫正“三二一”工作模式 ,即“三个坚持”工作法(坚持零距离工作法、坚持动态管理工作法、坚持奖惩激励工作法)、“二个真情帮扶团”(社区中年党员“爱心父母团”、老干部、老教师、老战士、老党员、老法官“五老志愿团”)、一个心理疏导室,收到较好矫正效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三、工作成效</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新的社会管理工程,作为欠发达地区的广安市,在专群结合的框架下探索的这条欠发达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新路子,其成效在实践中正不断显现。</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一)构建了符合欠发达地区社区矫正工作的有效机制。广安市在社区矫正工作中坚持走专群结合之路,符合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是在西部欠发达地区的现有经济和保障条件情况下,因地制宜,整合各方资源,创造有利条件开展社区矫正的有效机制。</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一是构建了无缝对接、运转协调的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广安市构建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专群结合机制,确保了社会矫正工作的全覆盖。市及县(市、区)专门的社区矫正领导小组整合了公检法司及民政、社保、财政等相关部门力量,从而在市、县(市、区)和乡镇(街道)三级形成了以党政为领导,法、检、公、司等专门机关为主导,司法行政机关为执法主体,财政、民政等相关部门为保障,村(居)民委员会、司法社会工作者为主力军,社会志愿者、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为补充的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并加大考核、问责力度,将各成员单位的职能和力量有效衔接、整合起来,形成了健全、畅通和相互衔接合作的工作体系,发挥了整体合力。</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二是落实了乡镇责任,发动村(居)委会的力量,调动社会资源,缓解了经费和人员方面的压力。实行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机制以来,广安市进一步推动落实了乡镇社区矫正工作责任,强化了村居(社区)配合、家庭帮教的监管帮教责任。通过调动关工委、工会、妇联、共青团及其他群团组织的资源,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社区矫正工作机构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思想疏导和法制、文化教育。</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三是实现了专业专职力量和群众力量的有效结合、优势互补。在现有人员配置下尽量争取到了更多的社区服务志愿者的支持,特别是各县(市、区)司法局及司法所在现有配置人员有限的情况下,通过发展社区志愿者的方式,增加了社区矫正的服务者和管理者。全市目前已招聘101名社区矫正司法社会工作者,发动志愿者数以千计,有力促进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化管理,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了社会管理中政府与社会难以合作、资源难以整合的难题,为社区矫正提供了一个健康、有序、健全的矫正环境。各地将热爱司法行政工作、从乡镇领导岗位退下来的老同志招聘为司法社会工作者,作为这些有责任心、有爱心、有事业心的社会工作者,又熟悉当地情况,能够充分发挥其帮教和管理责任,能够第一时间解决矫正人员的实际问题,引导其正确社区服刑,具有天然的优势和较大的影响力。</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二)强化了基层司法所派出所联动协作参与社区矫正的整体合力。从现有人员情况看,全市司法行政机关共有司法所181个,司法助理员140名,接收的社区矫正人员已达到1781人,平均每名司法助理员承担着12.7名矫正人员的管理教育任务,不少司法所是一人所,甚至一人承担几个所的任务,除了法制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等多重任务,有的还兼任了乡镇大调解工作。总体来看,全市社区矫治力量较为单薄,加之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难以适应日益繁重的社区矫正任务,必须整合各方力量,实行综合矫正,特别是充分整合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等基层政法力量。(三)增强了群众和社会对社区矫正的理解和支持。</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长期以来,由于部分群众对社区服刑人员持有怀疑和歧视心态,反对、抵触甚至拒绝罪犯进入社区进行改造,容易造成矫正对象管理失控或重新犯罪等问题。为营造和谐、有序、健康的社区矫正环境,全市上下在开展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机制创建工作中,注重加强群众宣传,充分利用法制宣传橱窗、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向社会各界人士特别是社区居民宣传社区矫正工作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区和谐的重要意义,使群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由陌生到熟悉,由排斥到理解,由理解到支持;同时加大社区矫正社会调查评估,认真吸取群众意见,共同营造良好的矫治环境,使社区矫正理念深入到了千家万户,社区居民对刑罚执行手段有了新的认知,逐渐打消对社区矫正的疑虑,提高了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知晓度和认同度,引导、带动了不少社团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积极参与社区矫正工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四)有效提高了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质量。通过专门机关和群众力量的整合,基层组织和人民群众的参与,有效提高了罪犯教育改造质量,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平安法治广安发挥了积极作用。</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一是有效防范了脱管失控现象。通过加强信息平台建设,加强对人户分离、不服管理、有重新犯罪倾向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重点管控,减少和防止了脱管失控现象的发生。</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二是通过强化矫正人员违规惩戒力度,有效地预防和减少了重新违法犯罪。近年来,全市社区服刑人员在矫正期间无一人重新犯罪。对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的社区矫正人员,给予警告至收监等处罚,其中警告3名,收监执行2名。武胜县司法局对不服从监管的3名社区矫正人员开出“警告书”,教育社区矫正人员自觉遵纪守规。岳池县社区矫正人员周某因多次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经岳池县司法局建议,四川省监狱管理局已对周某收监执行。通过加大惩戒力度,教育其他社区矫正人员遵纪守规,确保了刑罚执行工作顺利实施。</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三是提高了改造质量,有效促进了社区矫正人员顺利回归社会。对于轻刑犯的改造和回归社会,社区服刑环境与监狱管理部门相比,有其天然的群众优势,特别是广安市实施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以来,强调以村(居)、社区和群众力量为补充,充分利用社区的专业心理咨询、专业培训、社会保障等机构和资源,社区服刑人员通过最大限度地利用行动相对自由的特点,结合自身的努力,在解决学业、工作、生活等方面取得了实质性的成效,使大批社区矫正人员顺利适应社会生活、重新回归社会。</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四、启示与讨论</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一)坚持党政领导是走专群结合之路的坚强保障。建立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机制,必须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明晰各单位和社会力量的责任,落实工作措施,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正确方向,形成党政领导、部门联手、上下联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的社区矫正工作新格局。</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二)坚持依法创新才能确保专群结合机制生命力。结合广安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在坚持与时俱进的同时,必须依法依规探索创新,必须坚持社区矫正工作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性质,不断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水平。</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三)坚持协作配合是专群结合工作机制的重要条件。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到国家司法、刑罚执行、治安管理、社区管理、群众工作等诸多方面,政策性很强。自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广安市政法各部门积极配合、相互支持,坚持在法律许可范围内依法规范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专群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中,首先要强调“专”的力度,不断拓展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加强各成员单位之间的协调沟通,协作配合,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效开展。</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INDENT: 2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四)坚持专群结合是社会管理创新的牢固基石。“专群结合”是我国刑罚执行工作中长期坚持的做法,只有坚持专门机关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和各方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进一步创新专群结合的方法,充实专群结合的内涵,才能破解目前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同样,社会管理工作特别是特殊人群管理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只有坚持以专门机关为主导,政府与社会合作,整合资源,共同治理,从而不断增强社会管理的成效,促成善治。</span></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