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来源:黄龙县司法局网<br/>社区矫正是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基层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要的基础工程。我县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社区矫正人员的实际情况,以加强衔接、帮教、管理为重点,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六清六到位”基础上,创新社区矫正工作机制,健全县、乡、村三级工作网络,探索建立“九化矫正工作法”,社区矫正工作成效突显。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我们坚持以人为本,制定了个人矫正方案,坚持优质服务,人性化管理,个性化辅导,教育引导矫正对象改过自新,重拾信心,融入社会。<br/>小A(化名),女,生于19xx年xx月x日,初中文化程度。2009年7月,小A伙同另两名同伙,以外出旅游为由,将同学一部价值8000元的尼康xx型数码相机骗走,后由同伙销赃,所得赃款5600元被挥霍。经西安市xx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决小A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宣告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一万五千元。社区矫正矫正期一年,矫正地延安市黄龙县xx镇,矫正机关黄龙县司法局xx司法所。<br/>2011年x月x日,小A持相应资料到司法所报到,经谈话了解到,小A属再婚家庭子女,与母亲、继父生活在一起,初中毕业后在西安金帝美容美发学校学习一年,于2009年元月在西安一家影楼搞化妆,因没有抵御住金钱的诱惑,犯下了严重罪行,现已认罪伏法,决心接受社区矫正,洗心革面,重新做人。<br/>经过全面了解情况,我们感觉到小A涉世未深,在犯罪的过程中受到了蒙骗,缺乏法制观念、法律知识,没有预计到自己的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根据以上情况,我们科学的制定了社区矫正方案,对其进行矫正,同时强调了对其实行集体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关键是个别教育,从关心生活上着手,让她体会到矫正人员的关爱,感受到社会的温暖,尽快脱离恐慌、自卑,重新树立信心,投入到生活中去。<br/>在走访和家访的过程中,我们把重点放在小A的家庭关系上,因为她是再婚家庭,家庭是否温暖、关系是否和谐关系到矫正工作的成败。走访和家访的结果表明,小A的家庭是一个典型的温暖家庭,继父风趣幽默,极具亲和力,并且对她关爱有加,包括在审理案件中,他都能亲自参与,积极筹措罚金,从没有半点怨言和牢骚。在小A的犯罪中并不存在家庭关系这个诱因。<br/>在每一周的情况汇报中,我们征求其本人及家属的意见后决定,每周一由小A进行口头汇报。在汇报中,我们一般不着制服,并安排专人对其进行个别教育,逐条讲解《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刑法》,小A也会积极主动地给我们扫地搽桌子,外人遇见的时候,我们都说她是所长的小侄女,小A也会叔长叔短的说个不停,逐渐的她喜欢上了我们,有事没事的老往所里跑,还主动的帮我们送报纸送文件,有时还给我们帮忙在电脑上录入资料,完全变成了司法所的小义工。有时我们问她,你和我们在一起时感觉到拘谨吗?她说,你们和我的亲人一样,有什么拘谨的,我进了你们所就和回家一个样。这一段时间,你们给了我尊严和信心,教会了我许多的法律知识,我对自己重新有了认识,我犯事后确实很灰心,感觉到人生对我来说已经没有了意义,我这一生完了,可是你们到我家去的时候都不穿警服也不开警车,还要求爸爸妈妈多关心我、爱护我,确实让我非常感动,我以后决不再犯糊涂,认真改造,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将尽我的能力去帮助别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br/>事实证明,我们的矫正措施和方法是卓有成效的,经过半年来对小A的矫正,确实已经改变了她,把她从犯罪的深渊中拯救了回来,通过互相的尊重已经让她感受到了关爱,树立了信心,走出了困惑和自卑,相信她会和其他正常的孩子一样健康成长,走出一路辉煌。<br/>点评:通过对社区矫正对象工作开展,对我们的启发是,针对某一特定个体社区服刑人员就其不良心理倾向和行为习惯拟定具体矫正计划,各乡镇司法所在社区服刑人员入矫后,根据其简历、犯罪与刑罚情况、监外执行种类和期限、身体健康状况及认罪态度、思想和行为习惯特点等,有针对性地为每位社区矫正对象制定矫正方案。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的流程进行,用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去规范管理,根据不同对象实施不同的管理措施和分类教育,才能确保整个社区矫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达到最佳效果。<br/><br/></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