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来源:法制网</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帮困扶助、为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实际困难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2015年11月底,黑龙江省孙吴县司法局经过半年多的不懈努力,成功为一名社区服刑人员及其姐姐解决了困扰他们20多年的无户籍问题,使其能安心接受社区矫正。</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2015年3月初,孙吴县司法局接收了社区服刑人员唐某,其因犯盗窃罪被孙吴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矫正截止日期为2017年3月16日。在刑事判决书中关于唐某个人信息的表述为:“1995年11月24日出生于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自报、没有户籍)”。因为在前期的侦查、起诉和审判各环节中,有关政法机关都没能核准唐某的真实信息,按照社区矫正相关工作要求,因唐某没有户籍和身份证号,执行机关无法将其个人资料录入全国社区矫正信息系统,更无法进行定位监管。<br/></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孙吴县司法局多方调查了解到:1991年唐某的父亲与母亲经人介绍,在齐齐哈尔市依安县新发乡结婚,但没有办理婚姻登记手续。唐某和姐姐出生后,均未申办户籍登记。后来,唐父因意外事故双手致残,其母亲离家出走。2000年唐父带领姐弟二人,投亲搬迁到孙吴县孙吴村居住。因生活所迫,2012年唐父前往大连打工,唐某随姐姐在孙吴县生活至今。关于唐某的身份,现已无法有效查找到关键证人。<br/></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孙吴县司法局在摸清上述情况后,决定帮助其姐弟二人补录户籍,解决全家当前最大的难题。耗时半年多,孙吴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反复与齐齐哈尔市公安局咨询补登户籍的政策和程序,与依安县公安局户政大队及新发派出所进行沟通,说明情况的特殊性,协调相关部门为唐某姐弟二人出具补录户籍的相关证明材料。去年11月底,依安县公安局为唐某姐弟及其父亲出具了DNA鉴定委托手续,经齐齐哈尔市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后,出具了3人具有亲生关系的血缘鉴定报告,依安县公安局为唐某姐弟二人补登了户籍。有了户籍,唐家姐弟不会再有乘车出行、务工就业、社会保障、婚姻登记、子女养育等方面的相关障碍,两人20多年的“黑户”终于转正。<br/></span></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