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本网贵州岑巩讯(岑巩县司法局:郭钦 周定明)</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为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贵州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的通知》,切实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确保社区矫正工作依法规范实施,防止脱管漏管。6月14日至20日,贵州省岑巩县人民检察院在县司法局的配合下,深入各乡(镇)对2016年第二季度社区矫正工作例行督导检查。</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每到一处,检查组详细了解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情况及社区矫正人员基本信息情况,查看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监管档案。通过对全县12个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检查,各乡(镇)社区矫正工作开展得较好,创新了很多的监管方法。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工作业务欠熟悉,职责不够明确;二是社区矫正监管措施欠到位,矫正人员档案资料信息记录不完整、整理不够规范;三是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学习与社区服务较少。</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针对存在问题,检查组已督促各乡(镇)司法所进行整改,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认识,加强管理,以达到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职责依法规范行使为目的;二是司法所要与当地派出所加强沟通联系,防止社区矫正人员在脱管、重新犯罪时派出所能及时协查与纠正;三是要建立重点人口管理与社区矫正人员日常管理的长效联系机制;四是要求各司法所加大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力度,以思想道德教育为主要手段,从思想根源上消除矫正人员再犯罪的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span></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