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本网宁夏中宁讯(中宁县司法局:刘剑华)</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做好社区社区服刑人员的帮扶教育是司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社区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矫正中心接受教育改造,将减少他们对立情绪,使其尽快融入社会,降低重新犯罪率。宁夏中宁县司法局恩和司法所努力帮助社区矫正人员解除思想包袱,使其自食其力,重新开启了他们的新生活。<br/>2008年刘某因运输毒品罪被判刑15年,由于在监狱表现良好,经过三次减刑于2016年5月份裁定假释,回到恩和司法所进行社区矫正。刘某服刑期间妻子因为思想包袱沉重,跳河身亡;小儿子也因交通事故死亡,只有大儿子在外打工,近30岁了也没有成家。沟通中,司法所工作人员了解到他自出狱以来,因为没有技术文化以及身体的原因一直没有找到工作。住房破旧不堪成危房,无法住人,回来后和哥哥暂时一起居住,心里压力很大,思想负担很重,无任何生活来源。鉴于此,恩和司法所工作人员积极与村委会、镇民政办对接联系,为其申请办理了临时救助安置,并联系当地牛场解决了他的工作及生活问题;落实专门工作人员定期到刘某家中进行走访,对其进行思想安抚,鼓励其树立生活的信心和勇气,同时尽力为其及其家庭解决一些其它实际困难,让其全家人真切地感受到党委、政府的关爱和社会的温暖。<br/>目前,通过开展一系列的帮扶救助工作,为其摆脱了无住所、无职业、无收入、无亲人的“四无状态”。社区矫正服刑人员刘某放下了思想包袱,鼓起勇气,重树信心,表示要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争取尽早解除矫正。<br/></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