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来源:云南司法行政网</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云南省司法厅党委始终高度重视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重视科学技术成果在社会化监管中的运用与转化,高位推进,统筹谋划,2011年开始试点,2012年实现全省社区矫正工作省市县乡四级联网,2014年实现社区服刑人员全员动态管控以和与中央数据库的互联共享。</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通过近几年来的努力实践和不断探索,我省社区矫正工作效能,执法公信力,科技思维能力全面提升,但其中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管理制度还不完善。省级层面缺乏全面制度规范,管理职责、监管措施、工作流程等未统一。二是系统运营还不稳定。随着数据量的累加,原系统加载速度和多线程运营能力不足。三是定位模式还较单一。手机定位难以解决人机分离、欠费停机等问题,管理负担不断增加。2016年,省司法厅从制度保障、技术保障和模式保障三个方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改革存在问题,实现社区矫正信息化管理水平升级,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精确管控。</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nbsp; 一、建章立制,全面规范信息化监管工作。2015年12月,省司法厅制定下发了《云南省社区矫正信息化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办法》对省、市、县、乡四级职责进行了规范,明确了各级主体责任和工作内容,将信息化工作落到实处。对定位监管提出了需求主导、保障相适、技术服务三原则,为信息化长远发展提供指导原则。将重点管控等8类社区服刑人员纳入应当定位监管的范围,同时明确了可选择和不纳入的参考范围,完善了定位工作开展依据。制定了定位监管违规惩处措施,加强了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监管要求。</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二、升级系统服务器,进一步完善系统功能。2016年8月,省司法厅对社区矫正系统服务器进行了全面升级和扩容,更换了全新的主服务器,并对信息安全和备份设备进行调整和巩固,确保了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升级完成后,系统运行速度显著提升,系统利用率不断提高。在省级系统平台新增了社区矫正执法着装用品管理功能,通过对人员、警号、警衔、工作证等信息进行全面建档和业务协同,实现了社区矫正执法着装用品和2800余名专职工作人员的动态管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三、巧借大数据平台,积极推进数据协同共享。2016年7月,司法部确定云南省司法厅为首批法院与社区矫正信息共享试点单位。试点期间,省司法厅积极向省委政法委汇报,借助“云南省政法信息资源共享交换服务平台”进行业务数据交换。现已实现法院判决文书和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的数据对接和查询功能。通过借助政法委大数据平台优势,避免了单项业务数据共享重复投资、重复建设的弊端,解决了数据分散、部门壁垒、周期过长等问题,为下一步司法部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此项工作提供宝贵的了“云南经验”。</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四、调整定位监管模式,探索手环定位技术。2016年9月,省司法厅认真研究,统筹谋划,撰写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服刑人员定位监管工作的报告》,对定位监管模式调整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工作打算进行详细论证,确定建立“定位手环重点管控、自带机入网辅助监管”的定位监管模式,改变以往单一的手机定位模式,解决人机分离问题,同时兼顾我省经济发展实情。同时,专程前往安徽、广东等地进行实地考察调研,并通过技术部门与业务部门的深入合作,对全国多个同类产品进行技术分析,开展实地测试,出具测评报告,依据测评报告,选择手环产品,下发《关于在全省部分地区开展社区矫正定位手环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放2款共计200个手环产品,在玉溪、红河、文山、西双版纳进行试点,目前试点工作顺利进行。</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科学技术日新月异,我省社区矫正工作也将与时俱进,树立科技融合理念,不断加大信息改革力度,减少重新违法犯罪,推进平安法治云南建设。</span></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