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本网山东费县讯(费县司法局社区矫正办公室:王军侠)</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今年以来,费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暨社区矫正中心建设推进会议精神,按照“突出重点、增加亮点、多干实事”的总要求,牢固树立“教育与监管并重”理念,全面加强社区矫正规范化、社会化、信息化建设,通过制定《费县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费县社区矫正中心提档升级建设。</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nbsp; (一)建立专业化矫正机构。</strong>探索在社区矫正管理局内部建立社区矫正执法大队,实现社区矫正执法工作从日常工作中剥离出来,推动执法专业化进程。整合多方资源,开展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加大培训力度,加强对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strong>(二)打造精英化矫正队伍。</strong>积极争取县委、县政府支持,加强与人社、编办等部门的协作,采取招考政法干警、招聘社区矫正专职社会工作者等方式,充实社区矫正执法队伍。专职社会工作者一般按照辖区社区服刑人员15:1的比例配备,通过项目化运作,鼓励引导志愿者、社会组织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中,逐步建立起专兼结合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赴监狱、看守所等地观摩,借鉴监狱、公安干警开展监禁刑罚的执行经验,通过多种形式开展业务培训,提升监管队伍的专业水平。</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nbsp; (三)开启智能化矫正模式。</strong>在原有手机定位、电子腕带GPS定位双管控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一体化社区矫正监控指挥中心。搭建社区矫正监管指挥平台,实施网上监管、网上教育、网上执法、网上监督的“全网”工作模式,实现对社区服刑人员的信息化管理、智能化监督、规范化考核。建立远程帮教探视系统,积极协调监狱、网络运营公司等建立该探视系统,实现与监狱罪犯的远程可视化帮教、探视和会见,为服刑人员社会帮教提供“一站式”的帮教探视服务,推动社区矫正中心功能发挥。</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strong>(四)实施立体式合作机制。</strong>以费城街道永和社区矫正工作站为样板,在累计3名及以上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村居)打造社区矫正工作站,发挥基层矫正组织帮教作用。进一步明确县社区矫正中心、司法所、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的功能作用,将社区矫正中心定位为县级司法局开展集中监管、教育、帮扶的工作场所,司法所承担相对分散的社区矫正日常工作,村(居)社区矫正工作站协助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教育帮扶,形成三者分工明确、各有侧重、互为补充的工作格局。</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nbsp; (五)完善标准化工作制度。</strong>针对社区矫正的各个环节,制定完善《关于规范社区服刑人员外出请假的规定》、《“蒙山驿站”电子手表监控应用管理办法(暂行)》、《社区矫正定位手机平台管理规定》等一系列制度,以制度来约束、规范各项工作,实现流程清晰、程序明确、工作到岗、责任到人的运行体系。</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nbsp; (六)构建双层式监督体系。</strong>在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的同时,县司法局联合县检察院定期对社区矫正判前调查、外出请假、考核奖惩等执法环节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工作责任追究等相应的内部监管制度,定期开展社区矫正业务评比、考核。</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nbsp; (七)推进阳光式教育模式。</strong>在教育矫正工作中,推行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时间节点,开展社区服刑人员教育实践工作,推进“阳光矫正”品牌建设,开办阳光课堂,做好法制宣传,落实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strong>&nbsp; (八)搭建人性化帮教平台。</strong>做好社区服刑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的就业帮扶工作,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社区服务提供项目。抓好社会志愿者平台建设,引导更多社会志愿者参与到帮教工作中;吸纳心理咨询师志愿者建立“心理矫治”队伍,开展心理帮扶等;利用爱心企业实现安置就业,鼓励更多企业参与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安置工作。</span></p><p><br/></p><p><br/></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