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本网广西柳州讯(柳州市司法局:傅永新)</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为全面掌握2017年上半年社区矫正执法情况,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近期,近期,柳州市司法局联合市公安局、市人民检察院、市中级人民法院、各县区司法局在全市开展了为期十天的社区矫正联合执法检查。检查组分成三个小组交叉对全市10个县区司法局(矫正中心)、2个开发区、30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并认真听取了各地半年来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开展情况汇报。</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检查组查阅了社区服刑人员的工作台账和档案材料,深入了解社区矫正监管措施落实情况和社区服刑人员接受矫正情况,并进行了现场点验;重点关注了社区服刑人员请销假、居住地变更等审批事项的执法规范性问题。在检查中,检查组共发现各类细节问题30多条,当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尽快整改落实。</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近年来,柳州市以社区矫正工作体系建设为目标,以提高矫正质量为中心,以规范管理为工作主线,不断深化社区矫正执法工作建设,社区矫正档案管理做得实、做得细,可查、可看、可信,体现真实性、完整性;按照“场所独立、面积达标、功能完善”的标准,已有7个县(区)完成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另有5个县级矫正中心在建,到年底全市实现全覆盖,市、县、乡镇 “三级”无缝化监管网络基本形成,实现对辖区内社区服刑人员信息的动态化管理,重点对象100%定位监管。柳州市社区矫正执法更规范、部门衔接更紧密、基层基础更扎实。截至7月底,柳州市累计接收社区服刑人员7000多人,累计解除矫正5000多人,在册服刑人员2000多人,连续三年实现“无脱管、无漏管、无虚管、无重新犯罪”的“四无目标”。</span></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