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uyixue123456提问:社区矫正对象前来报到,法律文书还没到,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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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对象前来报到,法律文书还没到,该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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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具体办理

2022-05-12 11: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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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社区矫正对象前来报到时,执行地县级社区矫正机构未收到法律文书或者法律文书不齐全,应当先记录在案,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通知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在五日内送达或者补齐法律文书。

实际工作中,可以在社区矫正对象前来报到之时,通过114查询、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电话号码等途径联系法院,通知及时送达文书。若法院无法在报到期限内送达文书原件,可先通过传真、邮箱等方式送达文书影印件,核对文书齐全后,社矫机构可以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通知法院补送文书及超期送达的情况说明。待相关文书材料原件送达后再给法院寄回执行回执和送达回证。

2022-05-09 23:4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