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span style="LINE-HEIGHT: 0px"></span>来源:太和县司法局网<br/> 太和县xx镇xx村委会原支部委员李xx,2008年xx月xx日因贪污罪被太和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在社会上服刑期间,李xx能够自觉服从管理,认真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积极参加社会公益劳动,表现较好。xx司法所所长张xx同志在一次对其帮扶时,得知李xx有发展养殖业的想法,不仅热情鼓励他,还托人购买了养殖资料和科技光盘赠送给他,后又自费带领李xx到关集镇养鸽场、河南商丘市大型养鸽场学习养鸽知识。通过xx司法所的积极引导和外出参观学习,李xx开阔了眼界,进一步坚定了进行规模养殖,创办养鸽场的信心和决心。但是创办养殖场的所需要的资金、场地如何解决?是摆在李xx面前的一个现实问题。</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此时,基层司法所“进万村大服务”活动刚刚开始,xx司法所决定把帮助、扶持社区矫正对象就业、创业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展“进万村大服务”活动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张xx所长主动找到李寨村委会干部、村民进行协调、沟通,将李xx的承包地与本村村民相互调换。建场用地问题解决了,但是建场资金出还存在严重缺口,xx司法所又主动向太和县司法局汇报,得到了徐建局长的重视和大力支持。经过太和县司法局的积极协调,xx信用合作社先后给李xx贷款2万元。</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经过积极筹建,一座占地3.2亩、投资7万余元的养殖场顺利建成。2008年12月底,李xx从河南商丘市大型养鸽场引进种鸽2600只。2009年2月,李xx又从合肥聘请了技术员进行科学养殖。2009年3月,又投资添置了孵化设备。为了掌握各种科技信息和市场行情,李xx又购买了一台电脑并上网,养殖场实现了网上销售。</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养殖场建成投产后,太和县司法局又先后4次深入到养殖厂进行指导并帮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实际困难。2009年4月17日,太和县司法局专门协调太和县畜牧局、太和县环保局为李xx的养殖场争取投资项目,帮助其扩大再生产。</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 目前,李xx的养殖场已实现养殖、孵化一体的现代化养殖模式,种鸽存栏量6000余只,固定资产已达30余万元,年利润在5万元以上。太和县电视台民主与法制栏目专门对李家骏进行个人专访,李xx已成为太和县远近闻明的养鸽大户。为加强社区矫正工作,更好地发挥社区矫正对象创业典型的示范带头作用,太和县司法局已将李xx创办的养殖场列为太和县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基地。</span></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