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本网山东德州讯(夏津县司法局)</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近日,夏津县司法局积极对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帮困扶助工作,用真心、动真情、解其难,避免了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激化,从而也激发了社区矫正对象积极改造的热情和信心。</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2021年1月7日,临近下午下班的时间,雷集司法所毕所长接到辖区内社区矫正对象张某的电话,该矫正对象在电话中说,其酒后与家人发生了激烈争吵,要离家出走,且情绪十分激动。毕所长感到事态严重,在电话里做好安抚张某情绪的情况下立马驱车赶往该矫正对象所在的村庄,与村支书一同到其家中了解情况。鉴于张某仍处于酒后还没有完全清醒的状态,毕所长与村支书一起先将张某安排到某宾馆休息醒酒,待其醒酒后连夜与其进行了谈话交流。谈话过程中,张某道出了事情的原委;自己作为一名远在千里之外的上门女婿,内心本来就有一定的压力,后来又触犯了法律,接受社区矫正,内心的压力又进一步增大。近一段时期,因种种家庭琐事经常与妻子及岳父岳母吵架,家庭矛盾日趋激化,于是萌生了要离家出走的念头。毕所长与村支书首先积极对他进行心理疏导,对他平时在家和接受社区矫正期间的表现给予了极大的认可,让他树立信心,并表示将尽全力帮扶他。</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第二天,毕所长将张某从宾馆带回其家中,与村干部一起对其家庭矛盾进行当面调解,但是双方之间的态度依然坚决,张某表示要与妻子离婚,解除社区矫正后就离开夏津县回原籍生活。而妻子一方也表示对他已经失望,同意离婚,但要求对方须净身出户。调解一度陷入瓶颈。后两天又经多次做工作,一直没有效果。期间张某暂居在宾馆,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天不间断与其联系,密切关注其情绪,并利用社区矫正信息平台密切关注其轨迹及行踪,防止发生任何问题。</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1月11日下午,司法所将此情况上报到县司法局,县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具体的工作预案:一是要高度关注张某在此期间思想情绪,避免其作出过激行为,杜绝发生潜在的危险;二是要解决张某的生活困难,为其提供帮助;三是要努力促成张某与家人重归于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1月12日上午,县局组织社区矫正科工作人员联合两名派驻狱警与雷集司法所工作人员、村支书一同到张某家中调解矛盾。一开始张某妻子、岳父母一家态度坚决,不同意调解。通过工作人员帮助分析矛盾成因、教育多用换拉思考方式考虑问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三人慢慢认识到自己在处理家庭问题上存在的错误,流下了悔悢的泪水。调解一直持续到下午1点多,一家人终于接受了调解,妻子表示要将张某接回,以后好好过日子。家属一方工作已经做通,工作人员简单吃过午饭后立即与张某进行谈话,通过引导其回忆日常家庭幸福、孩子快乐成长等生活片断,使其认识与妻子重归于好才是最重要的,并让张某保证以后不要再靠喝酒解压,平时有什么想法多和家人沟通。又经过一番说服工作,张某也表示不再坚决要求离婚。这时,张某的妻子也来到了司法局将张某接回,二人表示以后好好过日子。至此,双方间的矛盾得以解决。看到张某上车回家的那一瞬间,工作人员也开心地笑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夏津县司法局在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能的过程中,一方面规范做好刑事执法,依法加强对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彰显法律的刚性;另一方面注重做好教育帮扶,及时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体现人文的关怀。通过“宽严相济”的举措,促使社区矫正对象真正认罪悔罪、真心接受矫正,顺利回归社会。</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