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本网福建南平讯(邵武市司法局城郊司法所 江文娟)</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一花一世界,六年前我曾以岁月蹉跎感叹日夜,却因机缘成为了一名基层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这是樊迟问孔子怎样做才是仁的时候,孔子的回答。在我与社区矫正工作相互衔接的日子里,于日常的言谈举止中淬炼自我修养,本着这种在平凡具体的学习工作中,尽职、尽责、敬业的心态,忠诚待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六年来,从茫然无措到井然有序,从懵懂烦恼到满腔热忱,看着一批批社区矫正对象自觉、自发的“改变面貌”,并带着微笑和感谢重新迈上社会,我心里很感慨,虽然我只是从社区矫正对象的世界路过,时间短暂,但却不经意执掌灵魂“摆渡人”,感谢工作给我带来了崭新体验,让我认定这是我一生为之砥砺的事业。</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记得刚到司法所报到时,所长就交给我厚厚的一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福建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试行)》等法律法规让我学习,要我熟悉相关的法律条文及社区矫正业务知识。那时的我,轻抚书册上庄严国徽,心中所向,素履以往,怀揣梦想,要做一名公正、积极进取的工作者。然而社区矫正工作任重道远,当我真正与社区矫正工作亲密接触后却发现每个社矫对象因生活环境,社会经历,个性特征、犯罪类型、心理状态等各种因素,在入矫初期表现出层出不穷的“蝴蝶效应”,在他们的内心深处或多或少都有思想缺陷,社区矫正工作是神圣与艰辛的,它不仅是一个简单的教育监管过程,更多的是做他们灵魂的摆渡人,帮助他们重塑价值观,人生观。我开始思考如何在社区矫正对象短暂的矫正期间,让他们的世界不再混沌。带着这份执着,我全心的投入到工作当中,而菜鸟级的我却遇到了一位棘手的社矫对象……</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这是一名保外就医的罪犯。洪某,男,因犯诈骗罪被邵武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又因患有严重疾病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于邵武市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实施社区矫正,由执行地司法所负责日常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工作。洪某入矫后,迟迟不肯办理定位手机,一会儿解释说等过两天家人会送手机,一会儿说自己在住院没有办法办理,当被责令在规定日内必须办理好定位手机,否则将按规定予以处罚时,他就一甩手说你们想怎样就怎样吧!干脆把我送回监狱得了吧!于是通过对洪某的亲属(保证人)进行走访谈话,了解到洪某因自身的犯罪,不仅未得到受害人的谅解,也给家人带来了莫大的伤害,离异后一直东躲西藏,自己倾家荡产不说,还让年迈的母亲、兄弟姐妹负债累累。现在自己患了重病,面对医疗费用都无法承担,更别说配备手机了。这时一方面我们向洪某及家属释明社区矫正的相关管理规定,告知其不配合,违反规定的后果;另一方面,动之以情,晓知以理,阐述作为家属(保证人)配合司法所做好社区矫正工增应尽的责任。人非草木,他的亲属慢慢开始放下成见,迅速的为其办理了定位手机,保证了洪某社区矫正顺利开展。鉴于洪某的特殊情况,我与所长一道奔走民政部门,在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协助他的亲属向相关单位申请救助。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既为洪某成功申请了低保,同时他还获得了一万元的临时救助。洪某眼里含着泪花,哽咽的说:“同志,感谢你的关心和帮助,我本以为自己是众叛亲离,再也没有人关心我了,是你们重燃了我对生活的信心,还盼来了家人的理解和帮助,这份恩情让我终身难忘。”听到这句话,我的心里有了巨大的成就感,真心实意,为人尽已,就一定能做好这份工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社矫工作不是千篇一律的工作,面对形形色色的特殊群体,更多的是教育鼓励相结合,如果说个性化矫正是驱体,那精准的矫正过程就是灵魂,我深深体会到工作中矫正人的心灵具有重大的意义。还记得一个寒冷的冬日,一名面无表情的社区矫正对象走进了司法所的大门,用毫无生气的嗓音问道:“我犯了罪,今天来这里报到”我按照惯例为他办理了相关手续,却惊讶的发现资料显示正当壮年的林某却苍老的佝偻着背,像个六十岁的老人般,萎靡不振。带着疑问,对其展开个别谈话……</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林某系职工家庭,父母均是本地农场的职工,从小生活较为安逸,妻子因感情不和,离开林某,留下其独自抚养小孩,因此次的犯罪行为羞于面对家人与朋友,对自己的前途没有信心,陷入痛苦和迷茫之中。针对这一现状,所长组织助理员与我召开社区矫正工作分析会议,通过矫正小组的沟通,从三个方面为林某“量身定做”了矫正方案:一是重新打造其正确的社交范围,清除林某融入社会的心理障碍;二是引导其选择适合的职业方向,帮助其建立自信心。三是加强技能培训,针对林某年轻,学习能力强,对网络等新兴行业的兴趣等特点,提供创业模式,鼓励其能够自食其力。同时在入户查访时向陈某的家属表明,其主要是对其法律无知才会犯罪,其本质不错,不要因此歧视他,对林某多一些宽容、鼓励,家属也被我们的真心感动,转变态度,积极支持他学习新的技能,以亲情的力量消除心理适应性障碍。</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林某自卑心理逐渐清除,重振精神。响应政府号召,从事了直播这项新兴行业,本着诚实守信、依法经营的原则,充分发挥其沟通及表现能力,达到良好的经营状况。不仅实现了自我价值,还积极鼓励其他社区矫正对象,向大家传授就业技能与经验,起到了良好的带动作用,精神面貌焕然一新……。</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 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 18px;">暮然回首,当我每一次伫立在他们社矫的世界里,如何将社区矫正对象的情感、态度、价值观有效融入到教育矫正的目标和措拖中去,都是值得探索和创新的。我始终坚定自己的信念和信仰,通过不断丰富的个性化教育手段,开拓思路,解决教育矫正过程中的一系列问题,鼓励自食其力,彻底告别过去不良状态,重塑人生。哪怕只做好他们暂时的“摆渡人”,也能让他们拥有别样的“明天”。</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