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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作者:黄建军 沈正剑<br />
<strong>摘要:</strong>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主要涉及监督、管理、教育三个方面,教育与监督、监督与管理三者之间是相辅相承、相互促进。但是三者的范围不同,研究重点不同,工作方法也不同。笔者认为“监督管理是基础,教育矫正是根本”来定义则比较恰当。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如何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工作,提高教育矫治成效成为工作的重中之重。<br />
<strong>关键词:</strong>当前形势 集中教育 个别教育 矫治效果<br />
<strong>一、当前形势分析</strong><br />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已成为我国重要的一项社会管理工作,《社区矫正法》实施一周年以来,全面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和《上海市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实施细则》,使全区的社区矫正工作正逐步走向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然而,笔者认为在当前形势下存在几个问题:<br />
一是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和教育矫正工作具体落实之间的问题;<br />
二是提升科学教育、以人为本矫治的新思路与传统的教育管理的模式之间的问题;<br />
三是分级管理、分类管理、个别化教育矫正和整体的、必要的、适度的监督、教育、管理之间的问题;<br />
四是电子脚铐拆卸后的自由度和监督、管理、教育之间的问题。<br />
下面,笔者就结合自身工作谈谈对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的一些认识和体会。<br />
<strong>二、依法依规、线上线下、教育升级</strong><br />
社区矫正教育工作虽非抗疫前线,但是深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通过疫情,在线教育在更大范围、更多社区矫正对象中被接受和应用。比如有的司法所通过电话、微信方式,通过与对象进行视频连线,通过手机点名、视频督查,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动态,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引导。比如有的司法所通过网络直播方式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在单位或家中,通过各自的互联网终端设备汇聚到“云教室”(直播间),跟随司法所老师的远程指引,通过自学、互学、提问交流的方式深化学习效果。<br />
随着本市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响应级别不断降低,开始安排社区矫正对象轮流至司法所内,参加小班化矫正教育学习班。选派民警组织重点、重要和一级对象开展面对面个别教育谈话。近来,疫情好转,正常的入矫教育、日常教育和解矫教育正在逐渐正常化开展。因此,笔者认为社区矫正教育工作必须依法依规、部署及时、组织周密、有序推进,只有科学安排、线上线下、分组学习、个别教育相结合,也只有避免“高高举起、轻轻放下”的口号,才能解决疫情期间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学习困难的问题,达到“防疫期间矫治教育不放手、不松懈”的目标。<br />
<strong>三、科学安排、以人为本、有序推进</strong><br />
(一)课前准备:按照市局和区局的计划和要求,分解教育各时期的目标和任务,制定有针对性的教育方案,并根据教育的效果适时进行调整,改变教育的方式、策略。比如,2020年社区矫正教育工作重点以下几方面:1、《社区矫正法》出台后,坚持稳中求进,保证教育工作衔接正常;2、抓住新发展理念,持续深化疫情防控的教育开展;3、打好进博会安保、扫黑除恶、《社区矫正法》宣传贯彻落实三大攻坚战;4、结合社会形势新发展、新要求、新特点结合教育工作认真开展形势教育;5、补齐教育短板,结合调查评估、个别走访谈话,结合入矫教育、日常教育、解矫教育,结合每月集中教育日活动,进一步梳理、规范、完善集中教育制度,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社区矫正教育工作。<br />
(二)课程内容:以法制和道德为主要内容,法治教育坚持常态化。依托网络教育平台体系,让矫正对象明白法律为何如此规定以及犯罪的危害,讲明社区矫正是宽严相济的法律规定。通过集中教育和个别教育相结合的形式,逐步形成法治教育的常态化模式。思想道德教育坚持人性化。将思想道德教育融入到社区矫正监管教育当中,积极倡导良好的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思想道德,努力重塑社区矫正对象的价值观念,促进其形成积极的人生态度和良好的个人生活志趣。教育现场可效仿学校教育模式,采用动静结合的方式,用互动活跃课堂气氛,通过社区矫正对象自己真实的感受,来促动所有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灵,引导督促社区矫正对象自觉接受教育改造,不断增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意识和认罪意识。<br />
(三)教育方法:作为管理者和被管理者、作为教育者和被教育者,二者均应明白各自的身份,不能“越位”、“失位”、“错位”。我们必须充分运用法治观念和法治思维,做法律上的明白人,当法律上的文化人,做到以“文”化人。同时,能够掌握一定的疫情防控知识、社会学知识、心理学知识对于开展教育工作固然是重要的,但更重要的是我们在工作中注意要以情待人、以理服人、以法育人、以心暖人,给予矫正对象必要的人格尊重和人性关怀,以此融化矫正人员心中的寒冰,消除矫正人员的抵触情绪。笔者认为,在基层实践中,如果能够重视社区矫正对象的“报到”、“思想汇报”和“课堂笔记”的反馈,适时的调整教育管控措施,积极倡导“人性化”的教育谈话和管理手段,对提高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可以起到一定的作用。<br />
四、个别教育、训诫谈话、矫治成效<br />
个别教育谈话是我们开展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在开展个别教育谈话之前必须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应该做到“四个知道、一个收集”,即知道他在想什么、知道他在干什么、知道他在什么地方、知道他有什么实际问题;收集社区矫正对象的身体特征、案情案由、成长经历、家庭关系、社会背景、宗教信仰、教育程度等相关资料。我们在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训诫教育谈话内容可以包括:1、了解对象学习、工作、家庭(社会交往)情况和个人爱好;2、分析罪错性质、社会危害以及对个人和家庭的影响;3、认识罪犯身份,严明社区矫正规定,明确违反监管规定必须承担的后果;4、听取对象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5、综合分析后,采取处罚措施并观察处罚效果。同时,做好个别教育谈话工作还应注重:1、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别谈话教育工作应注重:因人施教。不同的社区矫正对象,不同的谈话教育,其效果是截然不同的。不同的教育谈话措施、采取不同的管理方法,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谈话工作。比如对佩戴电子脚环的对象,对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象,对极端不稳定对象的教育谈话方法则应用不同的谈话方法;2、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别谈话教育工作应注重:对症下药。面对社区矫正对象这一特殊群体,我们社区矫正教育工作也应与时俱进不断转变,在突出依法、严格、科学、文明之时,充分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性化;3、对社区矫正对象的个别谈话教育工作应注重:形式多样。一方面,结合集中教育活动,以点带面,强化个别教育质量。鼓励他们对未来生树立信心,使社区矫正工作与社会接轨,最终达到教育社会化。另一方面,我们还可以走访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庭,动员其亲属主动做好规劝帮教工作。通过教育谈话,借助亲情的力量唤醒他们内心深处对真、善、美的渴望,发挥亲情的吸引力、亲和力、感召力,让其在希望中改造。笔者认为:坚持谈话教育,以收集矫正对象阶段变化情况为主要手段,及时调整管理策略,完成个案报告分析,才能确保社区矫正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span></span></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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