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本网江苏讯(盐城市司法局)<br />
自两院三部《关于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指导意见》下发以来,盐城市社区矫正机构积极推进社区矫正适用前调查工作,今年以来累计开展适用前调查评估763件,其中公安机关委托178件,检察院委托159件,法院委托412件,监狱14件,采信率达96.9%,全力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落实。<br />
<strong> 一是深入推进调查评估规范化建设。</strong>对委托函件签收、处置、指派、调查小组组成、调查内容、组织评估、出具意见、送达等进行了具体明确和规范,提出了时限、保密等方面要求。2020年6月份,下发了《关于开展社区矫正执法回避制度试点的通知》,在全省率先探索试点,在调查评估阶段引入回避制度。<strong>二是建立严格评估审查程序。</strong>调查小组完成调查提交报告后,县级社区矫正机构组织由分管局长、社区矫正局局长、挂职民警及相关人员进行合议,形成合议记录,经司法局法制员审核、分管局长签署形成评估意见。2020年4月份,盐城市在全省首家探索建立律师值班制度,下发了《关于在全市探索建立社区矫正中心律师值班制度的通知》,值班律师参与涉及重大或复杂的调查评估、撤销缓刑、撤销假释等案件,这一做法被江苏电视台等多家媒体报道。<strong>三是着力抓好社区矫正入口前置关。</strong>经过探索摸索各地均把适用前调查评估作为社区矫正第一关,在调查基本信息的同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家庭情况、社会关系、社会交往等实际情况,提前就外出、服从管理、信息化核查等方面进行教育,为社区矫正对象入矫后遵守法律法规打下基础。</span></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