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本网福建厦门讯(海沧区司法局新阳司法所 郑盛祥)</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心有所想,行有所动,才能事有所成。海沧区司法局新阳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监管中始终坚持矫“心”正“行”,助力社区矫正对象回归社会。</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trong> 矫“心”。</strong>社区矫正对象入矫时司法所所长与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详细了解其思想状况、家庭生活、工作情况,明确在社区矫正期间的各项规定,如外出请假、参加教育、公益活动、位置确认、思想汇报、活动范围等具体要求,解答他们思想上的的一些疑虑。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若出现违反监管规定、或是不服从管理等情况时,司法所所长或工作人员第一时间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指出其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要求限期改正,对思想认识不清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训诫或警告处理,使其尽快认识到自己的错误,重新回到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的轨道上来。社区矫正人员矫正期满,在解除矫正时,司法所工作人员对其进行法律法规教育,教育时对其在社区矫正的情况进行小结,告诫其要深刻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遵纪守法,早日融入社会。</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trong> 正“行”。</strong>通过矫正不断规范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行为,逐步养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思维习惯。社区矫正对象李某自入矫以来,认真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遇事主动请求汇报,从未发生过违规违纪行为,且自觉学法提升自身的法律知识水平,经常主动与村居法律顾问沟通交流法律问题,强化自己遵法守法用法的意识。她在汇报中写到:是社区矫正给我了机会,让我能够正常工作和生活,能与家人团聚,能为父母尽孝,不用过身陷囹圄的日子,通过新阳司法所开展的各项社区矫正活动让我深受教育,心灵深处得到洗礼,现在的我,已经能够以自觉的状态接受社区矫正,我将用实际行动努力回馈社会,我期盼顺利回归社会的那一天。</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李某多次主动参与街道组织开展的“关爱老人”和“关爱贫困家庭”志愿者活动,力所能及帮助老年人和贫困家庭解决一些实际困难,为创建文明幸福村居贡献一份力量。身着志愿者红马甲的社区矫正对象李某带着自己的小孩,与其他志愿者一起进村入户,走访探望辖区的老人和贫困家庭人员,与他亲切们交流,询问有什么需要帮助的事情,小志愿者们亲切地问候爷爷奶奶和同龄人,并将小礼物送上,老年人和贫困人员感动不已,现场的氛围一下子热闹起来,让老人和贫困人员深深地感受到了社会的关爱和温暖。</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当去掉标签,以公益服务志愿者的身份去为群众服务时,社区矫正对象自身不仅从中得到教育,也增强了其对社会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司法所将刑罚执行与服务社会活动紧密地结合起来,通过矫“心”正“行”,促使社区矫正对象安全回归社会的同时用实际行动回馈社会,诠释了社区矫正工作的目的和意义。</span></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