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本网福建福州讯(鼓楼区司法局华大司法所)</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2022年9月13日,一位年过七旬头发花白的老人走进了福州市鼓楼区华大司法所,一进大门,就传出了他连声感谢的声音:“谢谢你们给我一家的帮助和关怀,我们会永远铭记,我一定认真矫正,我也会教导儿子今后一定要做一个热爱祖国的遵纪守法的人!”。到底发生了什么样的事情?能让一名古稀之年的矫正对象发出如此的心声呢?故事还要从几天前说起.....。</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2022年9月5日一早还未到上班时间,一个身影就来到福州市鼓楼区华大司法所的大门口,焦急地张望着等待着.....原来,这是社区矫正对象黄某某。黄某某的长子黄某2013年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在福建省莆田监狱服刑,在改造期间,确有悔改表现被减刑十四个月,即将于2022年9月11日释放出监。黄某某已经近10年未见到自己的儿子,这次是特地来司法所申请请假一天到莆田监狱接儿子出狱。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向黄某某了解情况后告知他按照《社矫法》的规定,请假必须有合法理由,黄某某当即表示由于其子黄某是外籍人士,因服刑多年其护照已经过期需要重新签证,否则一出狱就是非法居留,他要在儿子出狱当天过去协助办理签证事宜。司法所工作人员受理他的申请报告后立即开展认真核查,发现9月11日是中秋节假期,国家法定节假日出入境机关无法办理签证,这意味着黄某某的请假理由不成立。再次通知黄某某到所里制作询问笔录时,黄某某又称因监狱规定必须是中国籍的亲属才可接人出监,而他全家三人中,妻子有病没有文化、媳妇是外籍且要在家带两个未成年孩子,全家仅他一个人符合规定条件,以此为由再次提出外出一天至莆田的申请。再次受理黄某某的申请后,司法所工作人员又开展了认真核查,并与莆田监狱取得了联系。监狱方面表示外籍的刑满释放人员应由亲属接回,并无规定亲属国籍。了解这一情况后,司法所工作人员立即通知黄某某到所里,告知其请假理由不成立不能予以批准。听完告知后,黄某某怔住了,他说他曾经前往监狱办理他儿子的相关事宜,监狱跟他说过只有中国籍的亲属才能作为外籍人士的保证人,于是他误以为出狱接人也必须是中国籍的亲属才行,他是误解了政策并非故意欺骗,他说,他已经近10年没有见到儿子了,无比想念,他请求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在法律允许的情况下能够帮他实现心愿。看到黄某某绝望而无助的样子,司法所所长刘明将他带到办公室进行谈话,对他的情况进行进一步的了解。谈话中黄某某几欲落泪,说起了他伤痛的往事,原来他曾经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他与妻子共育有三名子女,长子黄某事业有成,与儿媳均加入了新西兰国籍,长期从事进出口贸易;次女已出嫁;三子在外地经商。2013年黄某因走私普通货物罪获刑10年后,黄某某的妻子遭受沉重打击导致精神分裂,长期服药治疗。大儿媳刚生下孩子老公就锒铛入狱,现在儿子回来孙子都9岁了,孩子都不知道自己的爸爸长啥样!黄某某表示与儿子分离将近十年的痛苦难以言表,每一天都生活在对儿子无限思念和自责中,自己已经七十一岁了,剩下的时间不多,能为家人做的事也不多了,而他的妻子精神分裂、媳妇要在家照顾两名未成年子女无法脱身,家中三个人仅剩他这个这个年过七旬的人最适合去接儿子出狱了,他不希望家丑外扬实在是出于无奈,希望司法行政机关可以出于人性化角度考虑,批准其外出一天至莆田监狱接他儿子回家团聚。司法所刘明所长了解到情况后,又重新对其展开调查谈话,助其理清申请外出的理由。经过充分的调查取证后,司法所认为根据实际情况黄某某全家确实只有他最适合前往莆田接他儿子出监。于是司法所按规定将黄某某提交的外出材料上报至鼓楼区社区矫正管理局。材料上报到鼓楼区社矫局时已经临近中秋节放假,区社矫局经过细致的调查审核后,根据新社矫法人性化管理的原则,批准了黄某某的申请。接到批准外出的通知后,黄某某激动不已,他表示感谢司法行政机关传递的无限温暖,使自己可以在有生之年重拾天伦之乐,他表示今后一定会遵纪守法,以身作则教育好下一代,做一个对家庭、对社会有担当的人。</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为了最大限度地排除社会安全风险隐患,避免矫正对象在二十大前后发生极端事件,全力以赴做好防风险、护稳定、保安全各项工作,鼓楼区司法局主动作为,积极帮助解决社区矫正对象的实际困难,不仅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而且提高了教育帮扶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这是对新社矫法人性化管理原则的新的诠释和拓展,筑牢了社区矫正安全稳定的底线。</span></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