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本网江苏宿迁讯(泗阳县司法局 孙伟)</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strong> </strong>随着全国依法治国的深入推进,各行业不断飞速发展,社区矫正制度在此时得以全面发展,但仍然处于初级阶段。目前实践中存在着专业化队伍缺乏、项目缺失、协同不足、程式化等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就如何开展发社区矫正工作,简单谈几点个人想法。</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strong> 健全完善相应机制。</strong>在县级执行层面要依据《社区矫正法》第九条第一款“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需要设置社区矫正机构,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实施。社区矫正机构的设置和撤销,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提出意见,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确保社区矫正机构充分履行职责。这是首要的前提。要针对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如:完善社区矫正适用的调查评估、社区矫正对象的交付接收、日常监督管理、收监执行等环节,完善工作流程,明确操作统一的标准,形成标准一致的支持体系。要加强与公检法及其他部分的协同配合,形成对社区矫正的部门支撑体系,解决矫治过程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借助已经成立的社区矫正委员会,运用好联席会议机制,实现互通、资源共享,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的最终实现“1+N”的社区矫正新格局。</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strong> 健全完善各方参与。</strong>要发挥专业组织、专业人员的作用,综合运用社会学、心理学、教育学、法学等专业知识,重点是法学和心理学,把适合的人放到适合的岗,从而对矫正工作开展更具有专业性;工作的展中要充分依托基层组织来发挥矫正小组的作用,以便矫正措施能有效的落地生根,更要借助基层组织贴近社区矫正对象日常工作、生活的优势,发动引导社会组织、家庭成员、志愿者和居民群众广泛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扩大社会面融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尽快尽早融入社区、回归社会,为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可以考虑一定的购买服务,培育一定有接纳社区矫正对象的企业,实现定点帮扶,提升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水平。</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trong> 健全完善教育矫治。</strong>要扎实开展分类帮教,根据不同犯罪类型或类别社区矫正对象的需求,也可以以未成年、生活困难、身患疾病、就业困难等进行社区矫正对象为对象,量身帮教,为其建立“一对一”“多对一”结对帮教机制,在帮教的同时要创新帮教形式和手段,丰富帮教内容,提高帮教工作的落地生效,协调并督促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完成义务教育,如不符合继续义务教育扶的和一部分无技能、无业 等矫正对象,可加强社区矫正对象职业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完善就业支持体系,帮助他们自食其力。对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确实需要救助的社区矫正对象,给予临时救助,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帮助办理最低生活保障,避免因为基本生无着落重新走上犯罪道路。</span></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color:#000000;"><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strong> 健全完善科技支撑。</strong>科技应用是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要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完善矫正信息动态管理平台,利用好现有的蓝信、微信、电子监管等科技手段,实现社区服务、思想汇报、集中教育、走访登记、请假审批、考核奖惩等社区矫正工作内容信息化管理。对矫正对象的信息实时采集、加工、整理,运用社区矫正指纹、人脸识别考核管理系统,及时掌握矫正动态,有效收集相关监管证据。综合分析矫正对象的特性,科学制定矫正方案,提高矫正的针对性,尽可能的通过大数据的应用实现“因人而教”。</span></span></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