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作者:焦暄旺</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近日,一则令人痛心的消息在社会上引起轩然大波 —— 某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不幸遭受社区矫正对象的伤害…………。这一恶性事件犹如一记重锤,重重地敲响了社会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职业安全保障的警钟。事实上,在此之前,全国各地已相继出现多起社区矫正对象对工作人员进行恐吓、威胁以及骚扰的恶劣行径(南华一社区矫正对象不按时报到 无故不参加集中教育和公益活动 还恐吓、威胁社区矫正工作人员 被撤销缓刑收监执行)这一系列事件使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所面临的职业风险问题再次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亟待我们深入剖析并加以解决。</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从立法设计的宏观视角来看,针对 “四类” 社区矫正对象,立法者构建了以社会危险性评估为核心的制度框架。除管制类罪犯外,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三类罪犯多以不存在社会危险性作为适用社区矫正的重要前提条件,并且通过创设调查评估制度,试图对其社会危险性进行精准判断。然而,现实中的社区矫正工作宛如一片复杂多变的丛林,远比立法者所设想的制度运作情境要艰难得多。各种职业风险如同隐藏在暗处的暗流,悄无声息却又极具威胁,不断冲击着社区矫正工作的安全防线。经深入调研与分析,这些风险背后的成因主要涵盖以下多个复杂且相互交织的层面:</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一、社区矫正对象构成复杂,潜在风险丛生</span></span></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社区矫正对象来源广泛、类型多样,既包括因罪行较轻被判处管制、缓刑的人员,也有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而获得假释,或是因身体原因暂予监外执行的个体。不可否认,大多数社区矫正对象在接受矫正的过程中,能够深刻认识到自身错误,积极悔罪,社会危险性相对较低。但不容忽视的是,仍有一小部分人由于各种原因,潜藏着较高的危险因子。尤为值得警惕的是,在社区矫正对象群体中,存在着吸毒人员、艾滋病患者、精神病患者以及上访户等特殊群体。吸毒人员可能因毒瘾发作,陷入无法自控的状态,情绪极易波动,从而对身边的人产生暴力行为;艾滋病患者可能因长期遭受疾病的折磨,对生活失去信心,加之社会歧视等因素,产生极端思想,做出危害他人安全的举动;精神病患者在病情不稳定时,缺乏对自身行为的认知和控制能力,随时可能引发意外事件;而上访户则可能因长期对社会问题的不满,将负面情绪无端发泄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身上,严重威胁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这些特殊群体的存在,犹如一颗颗不定时炸弹,极大地增加了社区矫正工作的风险系数。</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二、调查评估制度漏洞凸显,风险筛查失准</span></span></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尽管从立法层面确立了调查评估制度,旨在为社区矫正对象的风险评估提供科学依据,但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这一制度却未能充分发挥其应有的功效。由于缺乏精准的风险因素因子及有效的协调机制和社会参与度,调查人员往往难以全面、准确地收集到评价社区矫正对象所必需的各类因素信息,从而无法精准地筛查出所有潜在的风险因素。更为突出的问题是,调查评估制度并非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刚性要求,而是由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根据自身工作需要来启动。这就导致在相当数量的适用社区矫正案例中,要么在刑事司法程序运行过程中根本未进行调查评估,要么即便开展了调查评估,其结果也未得到决定机关的充分重视与有效采纳。这种制度执行上的偏差,使得一些本不应适用社区矫正的罪犯进入了社区矫正领域,同时也使得一些具有较高再犯罪风险的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初期未能被及时识别和重点关注,为后续的社区矫正工作埋下了重重隐患。同时,由于调查评估制度不完善,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调查技巧和评估能力,导致调查流程混乱、评估结果主观随意,无法真实反映社区矫正对象的社会危险性,使得这些潜在的风险因素在矫正过程中逐渐暴露,给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带来了极大的安全威胁。</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strong>三、社区矫正权责不对等,工作推进艰难</strong></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从现行法律条文来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被赋予了预防和减少犯罪的重大使命与责任。他们承担着接收社区矫正对象、对其进行监督管理、开展教育帮扶等一系列繁重而复杂的工作任务,旨在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重新融入正常生活。然而,在实际的工作开展过程中,能够真正贯彻落实法律规定的执行手段却极为有限。以《社区矫正法》所规定的工作环节为例,接收工作需要与法院等决定部门密切协作,确保社区矫正对象的交接工作准确无误;监督管理工作则依赖于多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配合,才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动态,预防其再次犯罪;而教育帮扶工作更是需要社工部门、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等多个部门的共同参与,形成全方位的帮扶体系。然而,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各部门之间尚缺乏有效的沟通协调机制,信息传递不畅,工作衔接出现诸多 “堵点”。而一旦出现问题,所有的压力和责任却往往都由社区矫正机构独自承担。这种权责不对等的状况,使得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工作任务时,常常感到力不从心,工作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同时也极大地增加了他们所面临的职业风险。</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四、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结构现状堪忧,安全保障薄弱</span></span></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目前,依据《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规定,能够独立承担执法职责的社区矫正机构在很多地区尚未完全建立起来,很多只是挂牌股(科)改局,编制等均未增加。在实际工作中,很多地方大部分地区主要依靠委托司法所或者购买社工机构服务来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在从事这些工作的人员中,女性占比较大。需要明确的是,这并非对女性工作人员存在任何歧视,而是由于女性在身体力量、威慑力等方面相对较弱,在面对一些情况复杂、具有对抗性行为的社区矫正对象时,往往难以形成有效的震慑力。例如,在进行实地走访、监督检查等日常工作时,女性工作人员可能会因自身力量不足,在遭遇社区矫正对象的突然袭击或暴力反抗时,无法有效保护自己,面临更大的安全风险。在处理突发冲突事件时,也可能由于缺乏足够的应对经验和能力,陷入孤立无援的困境。此外,由于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往往需要独自面对各种复杂的工作场景,缺乏有效的安全保障措施,这也进一步加剧了他们所面临的职业风险。</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五、社区矫正对象错误认知滋生矛盾,加剧安全隐患</span></span></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随着社会治理的不断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管理要求日益严格。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运行。然而,现实情况是,总有少数社区矫正对象存在一定的社会危险性,且对社区矫正工作缺乏正确的认识。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对社区矫正对象的行为进行规范和约束时,不可避免地会对部分社区矫正对象的工作和生活产生影响。例如,限制其外出打工、处理事务等,这可能导致他们将不满情绪和矛盾焦点对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尤其是在当前经济下行、就业压力增大的社会背景下,这种矛盾愈发凸显。一些社区矫正对象由于无法外出寻找工作机会,经济收入受到严重影响,便将个人的困境归咎于社区矫正工作的严格管理,进而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产生怨恨心理,甚至采取极端行为进行报复。这种因错误认知而引发的矛盾冲突,不仅严重威胁到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也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造成了极大的阻碍。</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此外,在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尚未完善的情况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还面临着繁重的台账工作、频繁应对上级部门的检查以及承担其他各类额外工作,同时还要接受检察院的检查监督。这些工作任务不仅消耗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还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长期处于高强度的工作压力之下,使得他们在面对职业风险时,心理承受能力逐渐降低,进一步加剧了其所面临的职业风险。</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正因以上等风险,很多人不愿意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甚至不愿意走上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岗位。(社矫科长一职缘何无人愿意问津?)</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针对上述一系列复杂而严峻的问题,亟待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保护,构建一个安全、稳定的工作环境,确保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一、完善对决定机关适用社区矫正的制约</span></span></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构建严格的调查评估报告审查体系,明确规定决定机关在做出社区矫正适用决定时,须将调查评估报告作为关键且核心的参考依据。要求决定机关详细阐述对报告内容的具体采纳情况,包括对各项风险评估指标的分析与运用,以及未采纳部分的详细理由说明。若决定机关做出的决定与调查评估报告结论明显相悖,且无法提供合理、充分的解释,应提高一级权限审批。同时,引入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对调查评估报告的专业性、完整性、客观性进行独立评估。第三方机构需依据统一、科学的评估标准,对报告的调查方法、风险分析逻辑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并出具详细的评估意见。对于高质量、符合标准的调查评估报告,在后续可能涉及的责任追溯环节中,若因决定机关未恰当运用报告而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出现重大风险事件,报告可作为判定决定机关责任的关键证据,以此强化调查评估报告对决定机关的刚性制约,促使其在社区矫正适用决定过程中更加审慎、科学地对待报告内容。</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同时,当出现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间实施严重危害社会行为,如暴力犯罪、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等,或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造成重大人身伤害等恶劣情况时,立即启动倒查程序。倒查小组全面、深入审查决定机关在社区矫正适用过程中的各个关键环节。若经倒查发现决定机关存在违规操作,如未依法启动调查评估、擅自篡改评估结果、违反法定程序做出决定等,或存在失职行为,如对明显的高风险对象未采取相应防范措施等,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行政处分、法律责任等,并将倒查结果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以形成对决定机关的强大外部监督压力,规范其在社区矫正适用中的行为,从源头上降低社区矫正工作的潜在风险,切实保障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安全与权益。</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二、强化社区矫正对象认罪意识教育,从根源化解矛盾</span></span></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社区矫正机构应将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的认罪悔罪意识教育作为一项核心工作来抓。通过开展系统性、常态化的专题教育课程,邀请法律专家、学者进行法律知识讲座,深入解读犯罪行为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让社区矫正对象深刻认识到接受社区矫正,自身权利义务受到限制,完全是其犯罪行为所导致的必然结果,而非社区矫正机构刻意为之。通过多种教育方式的有机结合,促使社区矫正对象从根本上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增强悔罪意识和法律敬畏感,从源头上减少因错误认知而引发的矛盾冲突,降低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安全威胁。</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三、做强社区矫正队伍,提升整体工作效能</span></span></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鉴于目前编制受限,短期内难以大幅增加人员编制的现实情况,可以考虑将没有接收任务的司法戒毒机构整体转型为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机构。司法戒毒机构的工作人员在长期的戒毒管理工作中,积累了丰富的管理、教育经验,且具备较强的应对风险和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通过合理的人员调配和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能够快速充实社区矫正工作队伍,提升整体工作水平。同时,加强与高校相关专业的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定期选派高校相关专业的学生到社区矫正机构实习,让他们在实践中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需求,毕业后能够更好地投身于社区矫正工作。此外,还可以通过举办社区矫正工作业务培训班、学术研讨会等方式,为现有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供持续学习和交流的平台,不断提升他们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打造一支专业化、高素质的社区矫正工作队伍。</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四、加大社区矫正机构投入,完善硬件与人才保障</span></span></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社区矫正工作相较于监狱工作,具有具有高度的开放性、社会学,在某些方面的工作难度更大、压力更重。因此,要真正实现对社区矫正对象产生良好的矫正效果,使其顺利融入社会,所需投入的资源并不亚于监狱矫正。从健全社区矫正制度,依法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的相关要求出发,重点加强对社区矫正机构的投入力度至关重要。一方面,需要完善配套资金投入,用于改善社区矫正机构和司法所的办公设施,配备先进的管理设备和安全防护装备,如安装监控系统、配备防刺背心、执法记录仪等,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硬件设施保障。另一方面,要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提高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薪酬待遇和职业保障水平,吸引更多优秀人才投身于社区矫正工作。例如,安排专项培训基金,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升其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对在社区矫正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充分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五、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保障机制,解除后顾之忧</span></span></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借鉴公安机关的做法,建立健全全方位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保障机制,是保护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权益、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的重要举措。在安全保障方面,应根据工作实际需要,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并制定详细、科学的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确保他们在面临危险时能够迅速、有效地采取应对措施。在心理保障方面,可定期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供心理咨询和疏导服务,帮助他们缓解工作压力,调节负面情绪。设立心理咨询热线,聘请专业的心理咨询师为工作人员提供一对一的心理辅导,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心理问题。在法律保障方面,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在执行公务过程中的合法权益保护范围,对于侵害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权益的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同时,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权益救济渠道,确保其在遭受侵害后能够及时获得有效的法律支持和帮助。例如,设立专门的法律援助基金,为受到侵害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服务。</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六、切实减轻社区矫正工作者压力</span></span></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一)明确尽责无罪,规范责任认定</span></span></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通过出台指导性文件等方式,清晰界定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责任范围。明确规定在履行法定职责过程中,只要工作人员严格遵循既定的工作流程、操作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即便社区矫正对象出现违法违规行为甚至重新犯罪,若工作人员不存在失职渎职情形,不应当然被追究责任。同时,建立独立、公正的责任审查机制,当涉及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认定的争议时,由专业的责任审查小组负责处理。小组由法律专家、司法实务经验丰富的人员组成,依据明确的责任认定标准,对具体事件进行全面、客观审查。审查过程中充分听取工作人员的陈述与申辩,结合实际工作情况,综合判断责任归属,确保责任判定公平公正,消除工作人员对无端追责的恐惧与担忧,使其能够心无旁骛地开展社区矫正工作。</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trong><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二)精简文书台账,提高工作实效</span></span></strong></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在目前工作人员有限,工作任务繁重的背景下,对现有的文书台账体系进行全面梳理与优化。组织专业人员对各项文书台账的内容、用途进行详细审查,去除重复、冗余以及对实际工作指导意义不大的记录要求。制定标准化的文书台账模板,明确必填项目、核心内容以及格式要求,避免因追求形式而增加不必要的工作量。同时,建立文书台账动态评估机制,定期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需求与发展变化,对文书台账进行调整与完善,确保其既能满足工作管理、监督与考核的需要,又不会过度消耗工作人员的时间与精力,让工作人员能够将更多的精力投入到直接服务社区矫正对象的核心工作中。</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trong> (三)减少华而不实的各类试点</strong></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上级部门在策划、开展社区矫正相关试点工作前,需进行充分、深入的前期调研与科学论证。邀请一线工作人员、专家学者、相关部门代表等共同参与,全面评估试点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对基层工作的实际影响。避免因盲目跟风、追求政绩或为创新而创新开展不切实际的试点工作。对于已开展的试点项目,建立定期、严格的效果评估机制。评估内容包括试点目标的达成情况、对社区矫正工作实际效果的提升、是否增加基层负担等方面。若在评估过程中发现试点工作存在目标模糊、效果不显著、严重增加基层工作人员负担等问题,及时果断地进行调整或终止。在推广试点经验时,充分考虑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文化背景、社区矫正工作基础等差异,避免 “一刀切” 式的强行推广,确保各项工作安排贴合基层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切实减轻工作人员因不合理试点工作带来的额外压力。</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strong> (四)杜绝各种不当追责</strong></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责任申诉与纠错机制,畅通申诉渠道。当工作人员认为自身受到不当追责时,能够便捷地通过专门的申诉邮箱、电话热线或在线申诉平台等方式反映问题。相关部门在接到申诉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启动复查程序,组织专业、独立的复查小组对案件进行重新审查。复查小组全面梳理事件进行重新审查。复查小组全面梳理事件</span></span></p>
<p style="text-align: justify;"><span style="font-size:20px;"><span style="font-family:Arial,Helvetica,sans-serif;"> 社区矫正工作责任重大,工作人员身处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关键一线。面对潜在的职业风险,无论是来自矫正对象的抵触情绪,还是复杂工作环境下可能遭遇的意外伤害,每一种风险都可能影响到工作的顺利开展以及工作人员自身的安全与职业发展。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所面临的职业风险预防刻不容缓,这不仅是对他们个人安全的有力保障,更是确保社区矫正工作高效、平稳运行的重要前提。相关部门应尽快完善风险预防体系,加强专业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风险应对能力;社会各界也需给予更多关注与支持,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的工作环境。只有这样,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才能心无旁骛地履行职责,为推动社会的法治进程与和谐发展贡献更大力量,让社区矫正工作真正成为帮助矫正对象回归社会、重塑人生的温暖桥梁。</span></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