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20px">来源:甘肃网</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FAMILY: 新宋体; FONT-SIZE: 20px">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健全社区矫正制度,扎实推进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强化社区矫正基础保障,规范工作流程,创新教育矫正方法,提高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近日,甘肃省司法厅制定印发了《甘肃省司法厅关于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在全省范围内全面推进县(市、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工作。</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FAMILY: 新宋体; FONT-SIZE: 20px"> 《意见》要求,全省县(市、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工作从2015年开始,紧密结合县(市、区)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和智慧司法建设,争取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省86个县市区全部建成县级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对于按期完成、规范运行的前10个县(市、区),省司法厅将通过以奖代补的形式予以补助。</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FAMILY: 新宋体; FONT-SIZE: 20px"> 《意见》明确了县(市、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原则。一是因地制宜、积极推进。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多形式、多途径推进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已完成司法行政业务用房建设或在建业务用房的,要安排建设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已经在建过渡性安置基地的,可以统筹规划、合并建设;条件暂不具备的,也可以采用租、借等办法落实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用房。二是强化功能、合理布局。按照县(市、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方案对功能设置和建设标准的统一要求,合理进行规划布局。着重体现功能作用发挥,满足社区矫正工作实际需要。三是制度配套、管理规范。县(市、区)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过程中,要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各项规章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形成常态化的运作机制,切实发挥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功能作用。同时,为做好社区矫正监管中心建设工作,省司法厅印发了工作方案和彩色指导手册,明确了功能设置、建设标准和实际效果。</span></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