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来源:司法部网站</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2015年,重庆市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工作会议精神,多措并举,不断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着力破解制约发展的难题,推动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跨越发展。</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一是加强社区矫正中心建设。2015年重庆市将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列为重点项目,纳入年度区(县)党委政府目标考核。目前,重庆市所辖40个区县已全部设立矫正帮教管理服务中心,其中33个区县已投入运行,7个区县正在抓紧建设中,预计2016年上半年全部投入运行。中心均为事业单位编制,共核准事业编制人员142名;建有独立业务用房,目前业务用房面积已达17730㎡,工作经费由财政全额保障。中心建成后,大大提高了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水平。<br/></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二是加强区县社区矫正机构建设。今年以来,重庆市司法局积极沟通协调市编办,共同加强区县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市编办对各区县编办下发指导性意见,要求各区县司法局参照市司法局模式,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市司法局将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纳入区县年度考核目标,定期进行督导。目前重庆市40个区县司法局已全部成立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外工作协调得到加强。<br/></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三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2015年重庆市财政局、司法局联合下发《关于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通知》(渝司发〔2015〕43号),计划两年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招录1000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充实到基层司法所专职从事社区矫正辅助工作,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和各区县财政按比例负担。目前,第一批549名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的招聘工作已经完成,2016年的指标分配方案也已下发至各区县,基层工作力量不足的困难得到有效缓解。<br/></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nbsp; 四是加强社区矫正专项经费保障。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精神,重庆市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社区服刑人员2000元/人·年标准予以保障。目前,市级财政已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1400元/人·年拨付到位,区县财政也积极跟进配套600元/人·年,市级财政转移支付到区县的社区矫正经费由2013年的1715万元,增加到今年的1991万元,实现了社区矫正经费的动态增长。<br/></span></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