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本网四川宜宾讯</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刑释解矫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群体,相比其他弱势群体,他们更需要关爱。长宁县司法局硐底司法所采取各种措施,争取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共同关爱辖区内刑释解矫人员,让他们重燃生活希望。</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硐底司法所在开展刑释解矫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从不歧视他们,把他们视为朋友,真心的去关爱他们,把他们的困难当做大事来对待。几年来,司法所协调镇民政办为10余户刑释解教人员办理了低保,子女入户、入学,解除他们后顾之忧。除此之外,司法所每季度至少要走访两次刑释解矫人员,询问了解他们的工作、生活、经济来源、思想动态等情况,对家境经济比较困难的刑满释放人员和依法解除社区矫正的人员,司法所和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积极筹措资金进行帮扶,帮助他们解决燃眉之急,他们中有去外地打工无法走访到的,司法所通过电话联系帮助他们解决工作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增强他们的生活信心,同时,司法所工作人员不忘适时进行法制教育,使他们自觉做到遵纪守法,做一名合格的公民,积极为社会作贡献。</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刑满释放人员旷某于2012年12月30日刑满释放回到硐底镇新保村六组老家,由于旷某在监狱服刑20年,回老家新保村六组后无房可住,无亲可投,无业可就,成了三无人员。旷某又是因为杀死亲生父亲被判刑的,回家后邻居都远离他,认为他是一个不值得同情的人,这样给他在精神上造成了极大的打击,在司法所长吴诗华的多次协调和帮助下,旷某于2013年1月15日入住硐底镇敬老院。入住敬老院后,为防止旷某再次犯罪,司法所把旷某作为重点帮教对象,经常安排时间专门到敬老院看望旷某,找旷某聊天了解其思想动态,同时向敬老院老人了解旷某的表现情况,敬老院老人一致反映旷某的现实情况很好。在司法所和镇民政办工作人员的关心和帮助下,旷某虽然孤身一人,但他的精神状态非常好,生活态度积极乐观,和敬老院的老人相处和谐。硐底司法所长吴诗华多次看望旷某,找旷某交心谈心后,旷某深受感动,他紧握吴所长的手用迟钝的语言说:“没有想到我这样一个不招人待见的人,你们还这样关心我,我一定不辜负你们对我的期望,我一定好好做人,做个好人,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span></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