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来源:广州市司法局<br/></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广州市越秀区司法局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开展2016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宣传周系列活动。越秀区司法局着重对罪错青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刑释人员未成年子女等未成年特殊群体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帮扶教育活动,努力营造良好的家庭、社会成长环境,促进特殊未成年群众健康成长。</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一是提前开展排查部署,摸清特殊群体情况底数。为全面、准确掌握该区特殊未成年群体基本情况,提高教育、帮扶、感化和挽救罪错未成年人以及特殊困难群体未成年子女的针对性,5月12日,区局及时部署工作,各司法所积极行动,通过信息管理系统和上门走访排查等渠道,对全区在册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中的未成年人,以及服刑人员和刑释人员的未成年子女基本信息和分布情况进行排查核实。经排查,全区共有特殊未成年人147名,其中刑释未成年人1人,社区服刑未成年人11人,在监所服刑和社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93人,刑释人员未成年子女42人。司法所对每一名特殊青少年的监护人、就学以及家庭经济情况等基本信息逐一造表登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二是深入开展普法教育,增强青少年法制意识。为进一步促进小学生遵纪守法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提高未成年人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越秀区大东司法所联合三角市社区组织开展以“送法进校园·关爱未成年”为主题的法律讲座进校园活动。活动邀请了三角市社区法律顾问张清华律师为同学们送上了一场精彩的法制讲座,张律师结合小学生的年龄特点,针对小学生如何提高对陌生人的防范、遇到危险时的处理方法这两个问题,作了详细的、深入浅出的讲解。通过知识问答的形式,活跃现场气氛,引导未成年人树立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处处讲安全、时时注意安全的意识。</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针对在校未成年学生沉迷虚拟网络、崇尚游戏暴力、对“黄、赌、毒”诱惑免疫能力差等问题,区司法局积极开展系列普法教育活动。特别是近来来,坚持到广州市新穗学校开展越秀籍初中学习开展主题帮教活动,得到了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新穗学校是广州市收纳“问题青少年”的专门学校, 5月11日,越秀区司法局联合帮教团深入学校帮教34名越秀籍中学生。工作人员除了分批与学生面对面交流思想情况,还围绕当前普法工作重点,给同学们派发了相关法律读本,宣讲禁毒法律知识,同时还为同学们送去了一些生活必需品,赠送了一批课外励志读物。</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三是积极开展帮困扶助,切实维护合法权益。越秀区司法局每年定期开展两次特殊人群的生活困难帮扶,不定期协助困难群体解决各类其他问题,维护未成年特殊群体在入户、就学等方面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该区在春节期间开展特困“两类人员”困难帮扶活动,投入经费4.2万余元,共帮扶219名困难特殊人群,其中,刑释人员158人,社区服刑人员44人,服刑人员困难家庭未成年子女17人。各司法所为他们送上油、米等帮扶物品,对其中10名生活特别困难、没有御寒棉被的人员,送上了市安帮办下发的棉被,切实解决困难人员的实际生活困难。</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为挽救和感化犯罪未成年人,司法所以帮扶为工作抓手,通过帮助生活困难的未成年人实现收入来源稳定,促进家庭经济困难的未成年人安心改造,顺利融入社会。珠光司法所未成年社区服刑罪犯叶某,犯罪时未满18岁,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叶某由于家庭经济困难,收入来源不稳定,改造矫正积极性差。据此,司法所结合其个人计算机专长,在公安民警、司法所、驻区警察等矫正小组成员的多方帮助下,成功将叶某推荐到辖区某计算机技术公司工作,确保了叶某有固定工作和稳定的生活来源。</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四是加强个案分析研判,实施个性化矫治。根据在册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性格特征、家庭情况、改造表现等情况的差异,司法所针对不同类别的未成年人实施不同的矫治措施。对因家庭贫困、缺乏管教的未成年人,着力加强困难帮扶和关怀教育;对性格顽劣、履教不改的的未成年人,司法所则重点加强“敲打”和警示教育。一方面,除了对符合条件的经济困难家庭还积极协助办理低保,保证基本生活之外,司法所运用社会工作方法,引导社工介入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的矫正工作,开展符合青少年心理特征的个案教育和活动,帮助其修复家庭关系,改善其与父母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对思想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的未成年人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联合专区民警、驻区司法警察加强个别训诫谈话,并根据需要组织未成年社区服刑人员到越秀区警示教育基地参加警示教育。</span></p><p><br/></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