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来源:云南省司法厅</span></p><p style="text-align: left; 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 line-height: 3em;"><img src="http://www.chjzxc.com//Ueditor/php/upload1/20161215/14818090625474.png" title="5.png" style="width: 658px; height: 438px;"/>为贯彻落实2016年全国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社区矫正安全稳定大局和执法规范化要求,加强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衔接配合,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开展,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与省司法厅于2016年12月6日至20日,在全省范围内联合部署开展社区矫正执法检查活动。</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此次检查紧密结合当前我省社区矫正工作实际,立足重点工作任务及前一阶段全省社区矫正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活动排查出的重点问题,制定了详尽可行的执法检查方案,并设置了7大类27项具体的检查指标,使检查具有要求明确,目标具体,针对性强的特点。</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此次检查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自检自查。全省各级社区矫正机构于12月6日—12日,在辖区范围内开展自检自查,查找和整改存在问题。第二阶段是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在全省范围内抽调部分州(市)司法局分管领导、检察机关工作人员和社区矫正机构负责人,组成8个检查组,省级成立1个督查组,于12月12日—20日,分赴全省16个州(市)进行交叉检查,全面了解掌握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对照检查标准逐一打分,并提交检查情况报告。第三阶段是总结和通报。省人民检察院和省司法厅将汇总各检查组检查数据和反映问题,向全省进行通报,提出意见,督促整改。</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为保障第二阶段检查活动的顺利推进,12月12日,全体检查组成员在昆明集中,召开云南省2016年度社区矫正联合交叉执法检查动员会。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和省司法厅社区矫正工作管理处相关负责人出席。</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会议总结了第一阶段自检自查工作,对即将开展的第二阶段检查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并对检查内容和标准进行了业务培训。会议强调,此次执法检查要注重“三性”,即认识重要性、增强协作性和确保实效性。将此次执法检查作为确保我省第十次党代会以及党的第十九大召开前社会安全稳定的重要任务,切实抓实、抓好。检查过程中,检察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实事求是地查找问题,工作中要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工作纪律。会议同时指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社区矫正机构要通过此次执法检查,进一步牢固树立刑罚执行意识,建立规范执法长效机制,促进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推动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健康发展。</span></p><p style="line-height: 3em;"><span style="font-size: 18px;">省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局局长李立对检察机关提出要求,要求检察机关抽调人员要积极配合,不走过场,按照检查标准严格落实检查任务。要善于发现问题,尤其是目前执法检查监督中存在的短板,认真思考和研究社区矫正检察监督开展的方式方法和监督程度,为下一步工作提供可行建议。</span></p><p><br/></p>